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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科技增粮行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厅种植业管理处       2016-10-09 18:18:0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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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5年度)
               
               
               
               
               
              2015年科技增粮行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公章)                    云南省农业厅
               
  项目单位 云南省农业厅种植业处
               
  主管部门 云南省农业厅
               
  项目名称 科技增粮行动
               
  自评日期 2016年6月29日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日 R  财政部门组织再评价

 

 

一、部门概况
部门名称:云南省农业厅 部门负责人:张玉明
部门财务负责人:耿云农 联系电话:65749403 电子邮箱:ynsnytcwc@163.com
部门性质:机关 单位地址:昆明市万华路 单位邮编:650224
(一)部门职能(职责)简介
1.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职能二:指导全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
3.职能三:研究拟定全省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4.职能四:编制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以及产业间和全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调控和管理全省各项农业发展资金。
5.职能五:制定全省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省农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地州市农科机构的业务工作。
6.职能六:负责全省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按分工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基本建设。
7.职能七:参与研究拟定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农村信贷政策、农村税收与补贴政策;研究农村市场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措施;履行农产品加工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需求计划;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省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省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
8.职能八: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开发及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和农牧渔业种子(种苗、种畜禽)、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监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农机、渔船安全监理工作。
(二)事业发展规划
1.行业发展规划:执行《云南省400亿斤粮食生产“十三五”发展能力规划》,以稻谷、玉米、马铃薯等主要品种和70个粮食主产县为重点,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和科技能力建设,至2020年,全省建成150个粮食生产重点基地,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500万亩,形成400亿斤以上的粮食生产能力,人均占有粮食400公斤以上。
2.部门发展规划:执行农业厅“十三五”规划。
(三)部门绩效目标
1.部门绩效目标一:农业总产值持续增长(到2015年全省农业总产值3000亿元,比2010年增长65%);
2.部门绩效目标二: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增长(到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翻番,达到8500元,年均增长16%以上)
(四)部门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收支情况:2014年年初项目预算批复138956.5万元,年中追加22044.5万元,合计161001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部门预算下达资金167080.2万元,含整合财政厅预算产业化资金5000万元、上年市场体系等结转7000万元、当年农业保险结转5774万元。

 

 

二、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分管处室(单位)农业厅种植业处 项目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王阳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起止时间 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
预算安排资金(万元)25000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25000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25000万元      省级财政 25000万元
    下级配套        下级配套    
        部门自筹及其他         部门自筹及其他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高产创建 12000万元 12000万元
间套种 4500万元 4500万元
晚秋种植 4500万元 4500万元
覆膜种植 4000万元 4000万元
1.项目实施主体                                                                                   
为充分发挥农、科、教各部门的作用,形成抓粮食生产合力,在省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对集中,分片包干”的原则,由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和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行行政领导和技术专家分片包干责任制,指导各地抓好科技增粮项目。项目实施州(市)、县(市、区)成立相应的科技增粮领导小组和科技增粮技术指导组,分别承担本级科技增粮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服务和技术路线、技术方案制订及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
2.保障措施                                                                                       
省农业厅合同省财政厅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云南省财政支农专项奖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科技增粮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到位,确保资金效益发挥。按照省农业厅制定的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测产实行“项目单位自测,州级复测,省级抽测”和领导小组交叉检查的方式,按照测产标准和程序,进行测产,并将测产验收结果上报,再进行抽查复核。做好科技增粮测产验收工作,并提交了测产意见、测产报告,最后召开了验收总结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开展技术交流,总结先进组织方式和生产技术模式,通过宣传项目成果、先进典型、增产模式和成功经验,推进工作的持续开展。
3.资金安排程序                                                                                    
按照既定政策,每年按照各州市申报情况及当年完成情况,再根据各地实际粮食生产的面积和需求,制定相应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批,最后下拨。
4.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云南省科技增粮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执行。其中:高产创建项目安排600片,共12000万元;间套种项目安排4000万亩,共4500万元(包括省级资金500万元);覆膜种植200万亩,共4000万元;晚秋种植1000万亩,共4500万元。
5.财务管理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将省级下达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县(市、区)和项目实施单位,并进行督促,严格使用范围,规范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实行专款专用。州(市、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对项目单位实施方案提出的资金支持环节、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且,为规范科技增粮项目管理,切实发挥科技措施在粮食生产中的重要作用,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拟定并出台了《云南省科技增粮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绩效指标完成
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1.项目绩效
指标完成分析
指标
类型
上年绩效指标
完成情况
申报项目确定的
预期绩效指标
执行完毕
绩效指标
完成率 完成
质量
实际完成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计划指标 完成指标      
高产创建面积 500万亩 600万亩 600万亩 100% 实际完成面积和计划面积对比
地膜覆盖面积 200万亩 200万亩 200万亩 100% 实际完成面积和计划面积对比
间套种面积 4500万亩 4000万亩 4000万亩 100% 实际完成面积和计划面积对比
晚秋种植面积 1500万亩 1000万亩 1000万亩 100% 实际完成面积和计划面积对比
产出
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计划指标 完成指标      
科技增粮项目资金使用率 100% 100% 100% 100% 全省科技增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25000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使用数与实际到位资金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或支出完成情况。
科技增粮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100% 100% 100% 按照要求,粮食生产项目计划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
质量达标率(技术培训覆盖率) ≥95% ≥95% ≥95% 100% 科技增粮的技术培训覆盖率。该项是考察项目区内技术培训有没有覆盖项目区,覆盖区域与计划项目区的对比。
单位成本产出 稳定在上一年粮食总产量 稳定在上一年粮食总产量(1860万吨) 比上年增产16万吨 100% 科技增粮项目计划稳定在上一年粮食总产量1860万吨
效果
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计划指标 完成指标      
经济效益 新增产值7.5亿元(按每吨粮食2500元计) 新增产值7.5亿元(按每吨粮食2500元计) 新增产值7.5亿元 100% 直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农户科学种田的知识和技能明显增强 农户科学种田的知识和技能明显增强 农户科学种田的知识和技能明显增强 100% 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生态效益 通过控制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减少了土壤和环境的污染 通过控制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减少了土壤和环境的污染 通过控制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减少了土壤和环境的污染 100% 生态环境保护
可持续影响 全省保持产销平衡 全省保持产销平衡 全省保持产销平衡 100% 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效率
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计划指标 完成指标      
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完善性 信息资料齐全、真实、完整 信息资料齐全、真实、完整 信息资料齐全、真实、完整 100% 科技增粮项目过程中的文件管理
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90% ≥90% ≥90% 100% 项目区农民满意度,通过各州市县农业局对项目区农民问卷调查
2.项目成本性
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有 依托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开展高产创建,探索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积极推进高产创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充分吸纳科研、教学单位的专家、教授参与高产创建,使高产创建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中试基地和重要平台,不断总结完善技术模式,加大成熟技术模式推广。实现粮食生产的节约增效,提高种粮效益。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有 省农业厅合同省财政厅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云南省财政支农专项奖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到位,确保资金效益发挥。科技增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科技增粮项目资金,必须建立专帐,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作他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科技增粮资金或在科技增粮项目实施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财政、审计部门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国家有关规定,追缴截留、挤占、挪用的科技增粮资金,停止尚未拨付有科技增粮项目资金,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项目县要按照补助资金的支持环节严格使用范围,落实监管责任,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科技增粮项目所在县或单位要建立专帐,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作他用。省州两级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截留、挪用、超范围支出等问题,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有 按照科技增粮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效率性
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验收的有效性 验收按照严格的程序执行
4.部门绩效
目标实现
项目绩效与规划和宏观政策的适应性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保障。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农业生产形势的变化,中央连续七年出台了1号文件,把发展粮油生产,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应和农民增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农业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制定了全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行动实施方案及《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2011年和2012年国务院连续下发了“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意见”。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和粮食生产,2009年制定并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的意见》,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建设高原粮仓”,通过增加投入,加快科技进步,努力提高单产,到“十二五”末,全省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50亿斤以上,力争达到400亿斤的目标;到2020年总产量达到2000万吨以上。2015年开始省政府提出稳定粮食总产。
项目绩效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 项目根据实施完成数量、技术推广覆盖率、节本增效情况、亩增产指标、辐射带动增产情况、农民满意度和总的粮食增产指标等分别制定了效果指标、效益指标及产出指标等三类绩效指标,指标类型全面,充分体现项目实施的效果。部门的履职目标为:农业总产值持续增长;科技增粮项目要全面开展绩效考评,具体办法按照《云南省省级财政厅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进行;2015年主要科技增粮措施实施方案:强化行政推动,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集成推广成熟技术模式,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持续提升我省粮油综合生产能力。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的意见》:到2020年,粮食总产2000万吨以上。2015年开始省政府提出稳定粮食总产。
项目绩效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 促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
评价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优秀
自评结论:一、项目管理责任明确、任务清晰、制度健全。二、项目按质按量及时完成。三、项目各绩效指标均符合预期。四、项目的绩效指标符合部门的履职目标,并符合国家宏观规划。综上所述,2015年度绩效自评为优秀。

 

 

 

四、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部门绩效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省农业厅牵头,组织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等单位,成立“云南省科技增粮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农业厅种植业处,负责对全省科技增粮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总体方案编制、督查指导、检查验收、数据资料收集、总结上报、信息反馈和对外宣传等工作。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省级有关专家成立“云南省科技增粮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省技术指导组),” 下设办公室在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负责科技增粮项目技术方案的制订、数据统计分析、资料汇总,推荐和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田间测产及总结等工作。
(二)部门绩效管理推进情况及措施
科技增粮项目要全面开展绩效考评,考评实行分级负责,考评结果要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具体办法按照《云南省省级财政厅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进行。具体考核办法为: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全部完成。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 管理经验                                                                              
(1)资金问题。各地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特别是高产创建等对面积、科技措施要求和投入较大的项目,有的种植完才下达,有的收获结束才下达,难以达到项目推广的示范带动作用。
(2)基础设施薄弱。全省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现有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灌渠设施不配套,加之病险水库多,工程性蓄水严重不足,导致农业用水保障率低,农业生产很大程度上是“靠天吃饭”,抗旱基础较为薄弱,加之每年不断出现的干旱、洪涝和冷冻等自然灾害,给全省粮食增产、农业丰收带来许多困难和不确定因素。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项目上制定总项目的绩效目标即可,分项目的话,很多子项目的任务和目标不同,很难界定绩效目标。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一是发展不平衡。部分项目县认识上存在差距,思想行动跟不上,少数县在技术组装上落实不够,实施效果与方案中的具体要求差距大。二是管理有差距。示范区中的百亩核心区或千亩示范方的技术落实总体上也还不错,良种良法技术到位率均达百分之百,但万亩示范区的面积落实和技术到位率就千差万别,以小代大、以点代面,标牌不落实、不规范,资料档案记载不全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机制创新不够。我省海拔差异较大,气候类型多样,作物布局复杂,在一个县区域内,同一作物生产种植分散,品种布局不同,生产规模有限,各地在探索高产创建整建制推进工作上,还没有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同时,我省的粮食加工企业小、散、弱突出,对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目前企业参与高产创建的力度不够。四是农机农艺结合不足。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是保持粮食稳定生产的迫切需要,我省在开展高产创建中,仅少数地区在大力推广农机农艺融合技术上有所成效,多数地区因受地理区域等客观因素制约,还没有完善的农机化技术路线、模式和作业规范,对农机农艺融合的研究和推广力度还不够,农机作业的潜力和优势还未充分发挥,影响了我省农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五是玉米覆膜种植方面如何开展残膜回收,减轻地膜对农田污染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六是服务能力不足。面对连年干旱,在实施高产创建活动中,由于基层农技人员知识老化、培训少、装备差,如何针对性提出行之有效的抗旱技术措施、指导农民抗保苗、抗旱栽种,办法不多,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七是计划下达晚。由于计划任务及资金下达晚,使各地在任务安排、资金调配、计划落实上带来一定的困难。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提高高产创建的补助标准。由于高产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行政与科技结合,才能达到预期目标。技术上需将良种、栽培模式、地膜、间套种、测土配方、集雨栽培、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融为一体,用工多、成本高,加之农用物资价格上涨和劳动力成本的增加,由于补助资金的严重不只,财政困难地区又无力配套资金,因此,万亩示范区的面积落实和技术到位率就千差万别,只能以小代大、以点代面。
建议在总片数维持不变的基础上,将每个万亩示范片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0万元。
(2)地膜覆盖补助常态化。地膜覆盖已成为促进我省高寒冷凉山区、半山区、干旱缺水地区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关键措施,发挥着其他科技措施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建议将地膜覆盖作为一项常态化的技术措施,列入财政预算,增加投入,扩大覆盖面积。
(3)提高地膜覆盖补助标准。在玉米覆膜项目实施中,我省每亩实际用膜4公斤,每公斤地膜15元,每亩需60元。每亩补助20元,农民还需自筹40元左右,补助标准低。推广生物降解膜虽然不产生白色污染,效果较好,但每亩用膜成本500元左右,农民群众难以承受,推广难度大。建议提高地膜覆盖补贴标准至每亩补助30元,增加马铃薯等地膜覆盖作物品种,扶持生物降解膜等新型地膜的推广应用,每年补助面积1000万亩。
(4)提高残膜回收率。长期以来,由于残膜回收政策不配套,加之缺乏相应的回收农机具,回收残膜费工费时,提高地膜规格又增加了农民用膜成本。建议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吸引加工企业和农民回收利用残膜,鼓励和支持农机部门研发残膜回收农机具,提高残膜回收率。
(5)提早预拨或下达年度计划。提早预拨或下达计划,使各地在任务安排、资金调配、计划落实上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从种开始就高标准、高质量抓好落实,使其成效更加显著。

 

 

 

五、项目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机构及有关专家等人员构成
评价组
机构职位
    职务/职称 所属单位/处室   
  王平华 副厅长 云南省农业厅 王平华 
副组长     厅种植业处   阳 
    副处长 厅种植业处   丹 
  张晓波 副处长 厅种植业处 张晓波 
  吴金亮 副研究员 厅财务处 吴金亮 
  张绍波 副站长 省种子站 张绍波 
  道金荣   省推广总站 道金荣 
  蔡晓琳 副站长 省推广总站 蔡晓琳 
  吴叔康 高级农艺师 省推广总站 吴叔康 
    农艺师 省推广总站   旭 
(二)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说明
接到财务处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为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种植业处立即召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全体小组成员到会,按照分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根据项目实施地反馈的信息,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填写自评报告。
报告填写人(签字):

                                                              2016  6    29  
评价工作负责人(签字):

                                                              2016  6   29 
六、相关附件
(一)项目管理相关文件
(二)项目资金安排相关文件
(三)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组织体系建设相关文件
(四)部门绩效考评办法
(五)部门推进绩效管理的其他相关文件
(六)反映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的有关材料
(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于部门或该项目的相关要求
(八)人大对部门或该项目的相关要求或意见
(九) 审计对部门或该项目的审计报告或建议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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