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云南省农业厅是主管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2017年,省农业厅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始终坚持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始终,坚定不移走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路子,更加注重农业效益提升,更加注重农业产能建设,更加注重农民收入增长,持续调结构、转方式、抓科技、强主体、拓市场、扩招商、护生态、打品牌、促改革、保安全,大力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云财预〔2016〕179号)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目标,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实项目库,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坚持全面统筹,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和统筹使用各类收入,加强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坚持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加强预算评审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坚持讲求绩效,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8个,分别是云南省农业厅机关、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等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9个,部分供给单位5个,特殊供给单位2个,自收自支单位2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5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839人,其中:行政编制185人,事业编制1,654人。在职实有1,60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14人,财政部分供养654人,非财政供养34人。离退休人员1,672人,其中:离休54人,退休1,618人。车辆编制130辆,实有车辆117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54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840.51万元,事业收入5.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694.85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840.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980.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60.4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980.03万元(本级财力62,930.29万元,收费成本补偿91.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3,468.7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90.0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540.3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62,930.29万元(基本支出22,726.29万元,占本级财力安排支出的36.11%;项目支出40,204.00万元,占本级财力安排支出的63.89%),收费成本补偿91.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支出3,468.7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支出490.00万元,事业收入安排的支出5.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4,694.8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教育支出-职业教育”支出,主要反映的农业高等职业教育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支出,主要反映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补助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支出,主要反映农业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农业”支出,主要反映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业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云南省农业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731.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1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11%,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72%。
2017年人均基本支出与2016年对比增加5.54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为: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养老保险改革,省级财政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按比例测算并首次列入我部门年初预算;二是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首次列入我部门年初预算;三是2016年人员工资变动调整。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云南省农业厅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809.07万元,如种植业科技推广、养殖业科技推广、科技能力提升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产业市场信息建设与保障。与2016年对比增加29,780.26万元,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设立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我部门统筹调整省对下转移支付农业发展专项1.5亿元,省级财政增量安排1亿元,共计2.5亿元用于设立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基金,列入省本级项目支出预算;二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制性疫苗采购补助省级配套资金6000万元,首次列入我厅年初部门预算。
(三) 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为96,600.00万元。主要包括: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与中央配套事项的农业保险保费补助省级配套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省级配套,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云南省农业厅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1.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2.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6.6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9.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2.70万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6.79万元。
附件: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 基本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 部门收支总表
6. 部门收入总表
7. 部门支出总表
8.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9. 2017年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0. 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省本级)
11.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2. 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云南省农业厅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