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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       2017-09-07 21:36:1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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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承担云南省农机化教育发展五年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负责指导全省各级农机校实施;组织完成农业部下达的农机教育培训大行动工作;承担全省农机化教育统计工作;承担全省农机化教育体系的分类指导、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和办学水平评估工作。2、承担对全省农机校农机化项目申报、实施和教学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组织教材编写、课件制作;负责定期对全省农机化教学人员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农机化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对全省农机化教育工作的教育质量和安全教学的监督检查;承担全省农机化信息工作。3、承担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申报材料初审、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和报批工作;负责拖拉机教学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提升工作;负责全省拖拉机教练员、安全技术员和总教练员的证件管理工作,提供年度审验换证公益性服务。4、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地搞好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建设。5、组织全省各级农机校开展农民素质教育、新型职业农民、阳光工程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公益性教育服务。组织对各级农机校开展的阳光工程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新购机农户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是经云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文件《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云南省农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的通知》(云编办〔2014108号)批准设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云南省农业厅管理。确立机构规格:正处级;人员编制:事业编制14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12副)。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9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现有在职职工1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2016年度年收入207.73万元,比2015210.05万元减2.31万元,减1.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2016年度年支出为209.2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48万元,比上217.11年减7.41万元,减3.41%;基本支出155.88万元,增4.61万元,减2.9%,其中人员经费130.73万元,减14.27万元,减9.8 %;公用经费15.29万元,比上年减3.35万元,增1.3%;项目支出53.82万元,比上年减2.8万元,减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2016年度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73万元,支出207.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三公”经费2016年全年执行情况为,全年我校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数为1.67万元,没有超过预算控制数。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7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资产总额190.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28万元,固定资产120.60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作资产,无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8万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等。

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0.88

70.28

 

 

67.10

 

53.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度中,我单位通过财政厅审批的政府采购流程购买办公用品两批,使用资金包含2130104款合计17022元、2030106款合计8799元。购买的办公设备包含两台便携式电脑、一台台式电脑、一台激光打印机。资金来源都为年初部门预算,相关备案手续等已完备,于2016年度内入账。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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