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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2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7-09-09 16:05:2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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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办函〔2017〕62号

 

 

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21号建议的答复

 

王卫疆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持续稳定提高热区胶农收入 抓好云南橡胶产业发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关注云南热区胶农对生活品质提高的渴望,结合全国天然橡胶销售行情,加强对橡胶加工企业及私营企业收胶点收购价格监管,适当降低橡胶农产品销售税和地方附加费额,反哺胶农,提高胶农收入;其次对天然橡胶更新种植给予适当补助,降低胶农生产成本,发展壮大云南橡胶产业”的问题。

云南是我国橡胶种植面积和产量最大的省,橡胶产业是云南高原特色农业中的优势特色产业,在云南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农业厅作为橡胶产业的主管部门,对胶农收入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高度关注,明确由热区经济作物处重点抓好橡胶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在促进橡胶产业发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全省橡胶种植面积、产量稳步发展。2016年,全省橡胶种植面积860万亩,产量45万吨,涉及橡胶产业的人数在100万人左右,主要集中在西双版纳、普洱、临沧、红河和德宏5个州(市)。云南农垦是云南橡胶产业发展的先驱者和引领者,是云南橡胶产业的重要力量,农垦的广大职工对云南橡胶产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近年来,橡胶价格持续走低,给胶农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压力。2016年,天然橡胶市场销售价略高于割胶价格,低于生产成本价,在云南出现了橡胶改种其他作物的面积1.7万亩,弃割面积近17万亩。当前,全省橡胶初加工厂的产能明显高于生产量,最为突出的是在景洪市和勐腊县。为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胶农有合理的收入,我厅编制了《云南省橡胶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现有橡胶初加工厂规模、产能、设备、布局及原料胶收集的管理和整合。种植面积在20万亩以下的县,原则上建设1个初加工厂;种植规模较大的县,20万亩左右规划建设1个初加工厂”。橡胶销售税主要是13%的增值税及附加税。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农产品增值税率从13%降至11%。对天然橡胶的更新种植,国家一直都有补助,主要有“抚育补助”、“林业补贴”和“良种补贴”等,2016年,中央给云南橡胶的补贴3000万元左右,重点用于新植胶园的补助;省级财政对民营橡胶产业的扶持超过300万元,重点用于标准化生态胶园的补助。

二、关于“进一步提升云南天然橡胶的战略地位、话语权和控制权,启动实施云南橡胶产业提升行动计划,整合并取缔小型橡胶加工厂,推动橡胶加工企业提升科技自动化水平,改进工艺,提高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价格竞争力,助推热区胶农收入稳定和提高”的问题。

云南橡胶企业小、散、弱。201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注重橡胶加工资源整合 控制新建天然橡胶初加工厂的通知》,以及最近我厅编制的《云南省橡胶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都对严格控制橡胶初加工厂数量,坚决淘汰生产规模小、环保不达标、产品质量差的落后产能作出了要求。我们将积极支持橡胶主产区,对现有企业鼓励采取兼并、收购、重组、联合、控股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实现跨区域资源配置、优化组合集约经营;进一步加强橡胶加工制胶工艺技术的试验研究,提高橡胶加工水平;从而提升云南橡胶产业的竞争力,做强做大橡胶产业。

三、关于“根据热区农业生产特点,采取托底、有保障、可持续的办法,建立符合热区农业生产特点的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机制”的问题。

近年来,橡胶价格持续走低,胶农收入低,缴费困难。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加快产业发展,增加胶农收入。2017年3月,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以海南、云南、广东为重点,划定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1800万亩(云南省800万亩以上)。”将云南橡胶列入重点农产品保护区。明确提出: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优先在“两区”范围内探索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试点。今后,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按文件要求,制定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云南橡胶产业加快发展的机遇来临,同时,胶农也将得到更多的实惠。我们将与有关部门一起抓好落实工作,让胶农得到实惠、企业得到发展。

衷心感谢你对橡胶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我厅联系。

云南省农业厅

2017年5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夏兵0871-6574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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