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农办函〔2017〕71号
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龚娴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制定牛羊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云南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2014年7月,我省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从商务厅划转到省农业厅。省农业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先后开展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创新“互联网+动物卫生监督”推进畜产品“放心肉”工程项目试点,努力保障上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截至2017年4月,我省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254人次,开展检查执法5202次,联合执法541次,出动车辆6241台次,检查屠宰场(点)4241家次;接到相关举报30次,查实12次;查处问题230起,查处及罚没金额17.4万元,立案查处17起,下发《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整改135起;全省捣毁私屠滥宰窝点7处,清理小型屠宰场点171个,曝光案件信息5件。全省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三项指标抽检达5.16万批次,全年未检出阳性,全省上市猪肉产品质量总体趋稳向好。
二、关于制定牛羊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情况
目前,我省现有529个生猪屠宰场(点),其中: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147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382家。全省畜禽产品生产量大,消费量大,监管环节多,涉及面广,畜禽屠宰管理风险逐年升高。但我省畜禽屠宰监管机构与队伍不健全的问题突出,省级仅划转1个编制、州市级仅划转5个编制,县区级仅划转25个编制,监管能力十分薄弱,没有力量再对牛羊等畜禽实行定点屠宰管理。
同时,农业部正在研究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修订,重点是理顺生猪屠宰管理体制,落实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责任。我省畜禽屠宰也以生猪为主,牛屠宰企业仅7家,主要分布在昆明、迪庆、德宏等地,且规模较小,地域分布十分明显。在国家条例出台前,省级层面暂时不宜出台牛羊等畜禽屠宰管理办法。
下一步工作中,省农业厅将继续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监管机构队伍,按照国家对屠宰行业管理的要求,分步骤制定畜禽屠宰管理规划,逐步规范屠宰行业管理,努力确保广大群众肉食品安全。
希望你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农业厅
2017年5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尹红斌 0871-65749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