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邑小镇处弥勒市西三镇可邑村,属典型的少数民族村寨,年平均气温为20℃,气候宜人、风光优美,彝族文化底蕴丰厚,彝族支系阿细人占99.6%,是享誉海内外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阿细跳月”的故乡,先后荣获“全国生态文化村”“全国森林旅游示范村”“民族团结示范村”“中国最美休闲乡村”“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称号。可邑小镇景区于2013年开始建设,2014年10月1日正式对外营业,2017年4月,景区成功申报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2016年可邑小镇景区接待游客59.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7%,实现旅游收入1900万元、增长9%。
一、实行“公司+农户”的运营模式。以“公司+农户”的运营模式,将旅游富民、景区升级、文化融合等结合起来,深入实施“村级旅游惠民工程”,引导和规范村民从事旅游服务,培养出一批“旅游积极性高、发展旅游意识强、具有旅游开发头脑”的现代农民,使旅游业替代农业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实现农民和村集体经济双脱贫的目标。
二、土地流转实现增收。运营公司租用可邑村山地、林地2200亩,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绿化、设施农业种植,年支付租金210万元,实现低效益甚至无效益用地向旅游产业高效率用地转移,带动农民人均增收1600元。
三、就近务工实现增收。运营公司引导可邑村民逐步由农业向服务业转移,吸纳当地村民110人参与景区演员、保洁、绿化、栽种、保安、观光车驾驶等旅游服务,人均月工资1800元左右,公司年支付务工工资费用220万元,带动农民人均增收1750元。
四、就近创业实现增收。可邑村内共有近90人在景区自主创业,共开办农家旅馆18户,农家乐餐馆6户,农家手工艺商家、摊点11户,实现年旅游收入240万元,带动农民人均增收1800元。除此以外,景区营业以来,当地村民自产的蔬菜、畜产品、核桃等农副产品从无人问津到高价出售,实现农业增值和村民增收。
2014年以来,可邑村年增加收入670万元,带动农民人均增加5150元/年。随着可邑小镇对外的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不断提升,来可邑小镇的游客量和旅游收入不断创历史新高,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民收入持续稳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