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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2010015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8-06-12 16:38:4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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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20189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一次会议120100150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第12010015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鼓励下,我省紧紧围绕“规范、提升”发展思路,着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运行质量和水平,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保持良好发展的态势,为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总量稳步增长。截至2017年末,全省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3372个,比上年底新增6913个,增长14.8%。二是入社农户稳步增加。入社农民成员235万户,比上年增加42万户,全省入社率达到27%。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214万户,全省有48.2%的农户直接或间接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受益。三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163.5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41.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9%和12.2%。四是运行质量不断提升。全省实施标准化生产的合作社2055个,比上年36.6%。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1714个,比上年14%。五是整体效益逐步提高。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收入101.5亿元,可分配盈余18.9亿元,分别比上年13.6%和10.6%

正如贵委在提案中指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参与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部门多,农业、供销、林业等部门都有涉及,存在各部门多头指导、职能交叉、扶持分散等问题;二是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不高,高端产品不多,市场竞争力不强;四是财政扶持不足等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贵委有关建议,深入抓好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落实,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对提案有关建议的回复意见 

    近年来,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6〕16号)及《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8〕5号),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关于强化管理职能的建议。2014年,为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指导,国家农业、发改、财政、水利、税务、工商、林业、银监和供销9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农经发〔2014〕7号),其中提出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农业、发改、财政、水利、税务、工商、林业、银监、供销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指导服务”。云政发〔2016〕16号文件中提出省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农业厅担任召集人,发改、财政、林业、水利、税务、工商、银监、供销等部门参与,共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下步,我们将结合贵委提出的建议,根据国家、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各司其责、统筹推进的格局。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平台,组织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强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培训,让基层干部和合作社带头人学法守法用法,推进依法办社。

    (二)关于规范运作方式的建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6〕16号),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根据《意见》精神,全省各级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为抓手,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为重点,围绕登记管理、章程制度、组织机构、产权关系、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盈余分配、信用合作、社务公开和档案管理10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下步,我们将结合贵委提出的建议,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指导,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治理机制,推进依规强社。

(三)关于提高组织化程度的建议。为鼓励引导更多农民加入合作社,发展规模化经营,全省正在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截至2018年4月底,共确权家庭承包耕地面积4521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107%,占国土“二调”耕地面积的48%,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合同,以及委托流转协议、合同和台账等,2017年末,全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达到893.1万亩,比2016年增7.5%;签订耕地流转合同175.5万份,比2016年增9.8%。积极引导合作社加强品牌建设,2017年末,全省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624个,比上年增长5.94%。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430个,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138个,有机食品认证的62个。下步,我们将结合贵委提出的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土地流转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发展引导,鼓励更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关于加大政策投入的建议。健全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方面,2017年落实了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1.59亿元,提高了对玉米、水稻、油菜三个险种省级财政补贴比例,提升了保险保障金额。在保费不变的基础上,我省水稻、玉米、油菜、甘蔗、橡胶、能繁母猪、奶牛等的保险保额均有提高,其中最高增幅达 76%(玉米)。拓展保险覆盖面,种植业起赔线由70%降低到20%,事故免赔率由10%降低到0,解决了以往轻度受灾的农户得不到赔偿的问题,农民参保积极性大幅提高,参保人数不断增加,更多农户能享受农业保险政策的实惠。在财政扶持方面,2017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下达了3341万元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在项目落实上明确突出脱贫攻坚导向,细化了全省扶持257个合作社,带动4005户贫困户入社的绩效总目标并分解到16个州(市)。截至2018年4月,项目已完成80%进度。不断完善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机制,2012年,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2部门联合建立了我省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机制。截至2017年末,在省级示范社创建机制带动下,各级农业部门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151个,其中:国家级187个,省级1096个。强化培训提供人才支撑。2017年,积极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带头人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和规范化建设进行了多期专题授课。各级有关部门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培训平台,大规模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全年累计培训成员161.4万人次,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人才支撑。下步,我们将结合贵委提出的建议,继续认真抓好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实,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实惠。深入推进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带动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水平提升。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纳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项目,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人才支撑。

    (五)关于加大监督力度的建议。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云政发〔2016〕16号)精神,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工作指导,引导合作社规范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完善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合作社的组织功能和运行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落实,确保项目资金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下步,我们将结合贵委提出的建议,加强工作督促调研,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变化趋势,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感谢贵委对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附件:1. 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2.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云南省农业厅

                               2018年5月31

   (联系人及电话:吴昕  0871—65749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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