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12010025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8-06-12 16:45:22 【字体:
【字体:

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120100250号提案的答复

 

杨增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积极推动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第120100250号)提案,已交我厅研究办理,相信您的建议一定是在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提出,切中了关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根据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制定大理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推动大理州“乡村振兴”,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和经营体系,根据每个乡镇不同特点,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乡镇详规

针对该建议,全省农业系统和省扶贫办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坚决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面提升扶贫精准度和脱贫质量,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贯彻精准方略,坚持目标标准,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以更加顽强的意志品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进云南宜居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积极贡献,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二)完善相关政策支持保障

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定农村农地入市实施意见。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制定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办法、制定确保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实施办法。

二是落实和制定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加快实施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和管理网络,鼓励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制定关于新时代下全面深化改革打造云南新供销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农垦等领域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出台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三)做好乡村振兴规划和产业项目设计

一是按照相关部委部署,开展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制定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厅还将以规划为依据,结合本提案建议,按照因地制宜原则指导好大理州特别是大理州贫困地区制定乡村振兴相关规划,指导好贫困地区乡村振兴战略落实。

二是指导大理州农业部门在综合考虑贫困地区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环境容量、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和产业覆盖面等因素,结合本地贫困户经营能力和脱贫需求,指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产业,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加工能力和市场前景,科学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从生产良种化、管理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发展绿色化等多个层次科学设计好农业产业扶贫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大理州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乡村振兴。

(三)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一是提升云南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水平,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培育千亿级产业的目标,按照“上规模、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的总体思路,将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等8个产业作为重点进行布局和扶持。

二是大力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大力推进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到2020年全省各级龙头企业达到5000户以上,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以上的农业“小巨人”力争达到100户以上;工商注册农民合作社6万个以上;农业部认定家庭农场达到1万个以上。

三是健全产品标准体系,提升农产品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进《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标准提升行动计划》,根据目标市场要求,尽快成立茶叶、中药材、咖啡、蔬菜、水果、生猪、牛羊等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标准化技术分委员会,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是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兴村强县工作。我们将围绕8个重点产业,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主导突出、效益良好的产业兴村示范村、产业强县示范县,结合实际大力发展市场销路好、有地域特色的本地优势产业,走“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之路。

五是建立农产品现代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将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省级以上示范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省级信息追溯平台,逐步实现追溯主体全覆盖。开展明察暗访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监管名录,把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名录管理,将监管对象包干到人、监管责任落实到岗,探索推行“黑名单”目录。

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加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科技的投资力度,引导农村集体、农民、企业及社会资金投资,补齐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滞后影响长远发展的短板

一是健全投入增长保障机制。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省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按不低于中央财政投入我省专项扶贫资金的30%予以配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金融机构加大扶贫信贷投入,确保每年扶贫贴息贷款稳定增长,确保贫困县每年各项贷款规模高于上年。积极争取国家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搬迁发债和贷款政策。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规模,满足贫困户多层次的金融需求.积极争取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和集中作片特困地区牵头部委年增加帮扶资金投入加大倾斜扶持力度。

二是完善项目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机制。实施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改革,全面实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支持县级按扶贫规划统筹实施,统筹整合资金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投入。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通过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到设施农业、龙头企业、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产划出一部分等方式。折股量化给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按股分红,收益保底。

三是健全“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健全政府、市场、社会相互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加强与国家定点扶贫单位的衔接联系,强化省内定点挂钩扶贫和对口帮扶。编制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合作“十三五”规划,扩大对口帮扶合作范围。

三、结合贫困乡村实际,整合扶贫资源、壮大支柱产业发展,采取“党支部+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大力发展乡村经济、集体经济,发挥村镇组织作用,发展集体经济、鼓励大多数农民以入股来参加集体经济,以集体致富来实现长远收益和长远发展。

(一)选准优势产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战略部署,结合一县一业总体布局,综合考虑贫困地区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等因素,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比较优势产业

(二)创新帮扶模式

推广政策驱动模式龙头带动模式挂靠帮带模式、农旅结合模式能人带动模式、租赁返聘模式集体反哺模式抱团经营模式、农村电商扶贫等十大扶贫模式,指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己的脱贫帮扶模式。通过政策撬动土地、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要素投入到农业产业发展,推动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

(三)启动新型经营主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工作

鼓励贫困地区结合实际,整合各类资金,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建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的挂钩奖补激励机制。指导全省启动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工作,积极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生产合作、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力争实现每个贫困户与1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经营合作关系。

(四)壮大村集体经济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明确投资主体资格,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有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通过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实现资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收益有分红;建立集体资产收益向贫困户倾斜的动态分配机制。

(五)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坚持,持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

2017年,全省投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7.75亿元,其中省级投入46亿元,同比增加15亿元、增长48.39%。继续推进“四到县”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改革,整合规模达397.94亿元,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贫困群众收入持续增长,实现净脱贫115万贫困人口,150个贫困村出列,15个县市县国家申请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贫困发生率从21.6%下降到9.89%。今年,还将将紧紧围绕"145万贫困人口净脱贫,实现1841个贫困村出列、27个贫困县摘帽”的脱贫攻坚年度,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对云南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同时,还将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促进资金项目向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四、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队伍战斗力,提高基层乡村干部的相关福利待遇和政策支持力度,提高扶贫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调动和整合资源的权力和能力,重视扶贫干部反映的问题并及时高效的帮助其解决面临的困难,充分发挥其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和振兴乡村的率先垂范作用。

针对该建议,全省农业系统和民政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稳妥推推进村民自治下沉,增强村民小组(自然村)治理能力。加强对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培训力度,发挥贫困村一信息管理员作用,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挥扶贫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强贫困村农村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提升贫困村治理和服务能力。

二是着力解决村组干部待遇。2015年,将全省村干部待遇提高到不低于1400元/月;2014年,首次明确村民小组长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50元。随着脱贫攻坚战的深入推进,村组干部的任务越来越重,特别是贫困地区的村干部,基本上从半脱产变成全脱产,现有补贴标准已明显不适用工作需要。为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关键作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今年4月底,省委组织部牵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已赴广西、贵州、四川、重庆4省市开展调研,未来将尽快完善村组干部待遇补贴方案。

五、加大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注重农民与专家有效组合,提高村民的职业技能和谋生能力,大幅度提升农业生产力和市场营销水平,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针对该建议,全省农业系统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关于提高贫困地区农业产业技术水平

充分发挥省农业系统20个产业技术体系的作用,围绕业科技支撑需求,动员组织各级各类农业科技人员,围绕贫困户创业、带动贫困户致富的合作组织和企业技术需求,开展“一对一”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同时,结合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的工作实际,指导开展先进农业技术输入行动。

(二)关于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贫困地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扶持各类“田秀才”“土专家”,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以有一定知识文化基础的贫困户为重点对象,开展农业技能培训,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获得涉农岗位推荐就业和持续性的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实现农业生产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加快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力争实现每个贫困村至少有2人以上科技带头人或农村经纪人

(三)强化科技科技成果转化

探索建立贫困地区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为收益,力争将一批有一定基础条件的贫困村、贫困乡和贫困县建设成为科技成果转化试点村、试点乡和试点县,通过试点科技成果入股农村新型主体、科研人员或科研机构成为股东、设置农业科技成果扶贫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完善税收激励、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相关科技培训等方式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在贫困地区试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股权分红、专利授权、购买技术服务等方式,建立与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利益联结机制。对长期扎根基层的农业科技人才的在使用、服务、评价、考核等方面给予制度倾斜,建设一支充满活力的农业产业扶贫科技支撑队伍。

六、改善贫困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教育、医疗卫生条件,发展公益事业,重视乡村文化生活,丰富乡村业余文化活动,注重村民生存与自我发展的可持续空间

针对该建议,全省农业系统、民政厅和省扶贫办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通村组路建设,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建筑材料,基本解决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支持贫困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建设一批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不断提升贫困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村内基础设施维护机制,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参与加强基础设施管理养护。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全面改善贫困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重点提升教师执教水平。加快推进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改善贫困村卫生健康服务条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服务能力。

提升人居环境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二加建立健全符合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村庄人口集聚程度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有条件的地区根据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治理。

(二)健全和完善农村救助体系

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四个衔接”,落实兜底保障任务。科学制定年度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地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加大对重特大疾病患者个人自负费用部分救助,出台《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将农村五保人员统一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加强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工作,突出临时救助“救急难”“托底线”的功能。研究制定《云南省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实施方案》《云南省乡村养老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措施,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认真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

七、鼓励和吸引外出创业率先致富的能人返乡创业,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农业庄园、龙头企业和休闲农业。

针对该建议,全省农业系统将鼓励外出务工、经商的能人返乡创业或担任村干部,吸引本土人才返乡创业,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流贫困村领办创办项目。加大贫困村致富能人培训力度,制定相关政策鼓励返乡能人创办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创业项目用工带贫制度。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和稳定的增收途径。以能人创业和干事形成的示范效应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增收。

八、建立农业物联网县级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发展乡村电商,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使他们与时代发展同步,及时享有和城市一样便利的生产生活所需的物质文明

针对该建议,省商务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推进电子商务覆盖工作

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和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三大项目为抓手。通过三大项目的实施,实现州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建设县(市、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81个,覆盖率62.79%;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全覆盖;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1570个,覆盖率10.98%2017年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实现224.77亿元,占全省总网络零售额538.54亿元的41.74%。其中农产品网络零售额98.96亿元,同比增长54.54%,高出全国20.74个百分点,增速全国排名第3。农村网商12.27万家,占云南整体网商数量的41.03%,占比高出全国19.01个百分点。

(二)继续加大贫困地区电商扶贫力度

国务院扶贫办、商务部等16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640号)在总体目标中提出“对有条件的贫困县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全覆盖”。我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积极争取剩余的40个国家级贫困县在2020年前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全覆盖,推动农村电商持续快速发展,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九、做好村民(贫困户和随迁户)群众工作,转变贫困户的观念,尊重群众意愿能力,提升贫困主体的发展基础,发展脱贫引路典范,振奋群众精神,振兴乡村。

针对该建议,全省农业系统、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纠正陈规陋习。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按规定开展文明村、星级文明户评选。鼓励孝敬老人,建立邻里互助居家养老服务机制,推行村级幸福院、互助养老站。传承良好家风,倡树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风尚,利用现有设施建立“喜丧大院”“村民礼堂”等红白事办理场所,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大力推行爱国主义教育,抵制封建迷信,防范宗教思想渗透。

二是激发内生动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讲习所”“农民夜校”“微讲堂”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脱贫攻坚政策和自强不息、脱贫光荣观念,提升贫困群众精气神。摆脱“等靠要”思想。加强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实用技能培训,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信心和能力。强调扶贫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向承诺”等方式,让贫困户有更多的获得感,通过“‘群众点菜”、“双向承诺”建立脱贫激励制度,评选先进脱贫典型,发挥身边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动力

三是创新治理机制。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贫困村治理体系,丰富村规民约内容。培育新乡贤文化,充分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退伍军人在完善村规民约、化解村民矛盾、加强思想教育等方面作用。

四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行“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全面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县、乡、村退出标准,审查贫困村帮扶项目、研究帮扶措施资金来源、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做实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县级项目库,统筹到区域,精准到人头。落实好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确保扶贫资金一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库精准使用,努力补齐贫困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短板,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农一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七改三清”,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十、整合各级督查力量,合署督查,增强督查的质量和解决问题的实效,减少督查的规模与频次,让乡镇干部和扶贫干部有更多的时间深入村寨、农户开展实际工作,推动振兴乡村全面工作。

针对该建议,全省农业系统将积极配合好省级其他部门,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在扶贫考核中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通知》(国开发〔2017〕13号)的精神,采取统筹整合考核、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减少填表报数、强化作风要求等措施,切实减轻基层干部负担,确保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中。

十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乡村。同时,加大宣传美丽乡村,让全社会全方位关注和支持乡村振兴。

针对该建议,全省农业系统、省民政厅和省扶贫办将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云南省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在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继续实施退耕还草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净水放流、发展特色种养业、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农药和化肥使用,实现一条生态、绿色的农业产业发展道路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

二是制订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村规民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整治不文明闹婚行为的通知》,指导各地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普遍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大力倡导低碳祭扫新理念,弘扬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公共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合作精神,形成人人抵制陈规陋习的广泛共识和强大合力。

三是统筹推动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在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对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振兴的投入支持给予倾斜,着力解决影响脱贫致富的长期性问题,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把各族群众的生活家园全面建设好。贫困县脱贫后,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巩固脱贫成果。

四是加大对乡村振兴、美丽乡村、产业扶贫优秀扶贫案例和人物的整理、筛选力度,依托云南农业信息网、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微信公众号、《云南农业》杂志等农业及各级农业媒体平台,对在乡村振兴、产业扶贫领域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单位、人物等进行宣传,同时协调各类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在全社会形成大力支持乡村振兴、产业扶贫的良好舆论氛围。

您提出的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积极推动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各条建议,都非常切合实际,且有很强针对性,我厅都赞同和采纳,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认真落实。

 

附件1.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 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云南省农业厅

                            20185  

联系人及电话:   0871-65738236


附件1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者

杨增铭

省政协第十二届第次会议第120100250号提案

提案者通讯地址

大理市下关龙山办公区九三学社大理州委

承办单位名称

农业厅

提案办理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反馈意见:

 

 

 

 

 

 

 

 

备注:您对该单位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或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此表中说明,并邮寄至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邮寄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2号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

邮编:650228  联系电话:0871-64608063、64608064

传真:0871-64608065  邮箱:yntaw@163.com

云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附件2

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建议、提案   120100250

事  由

案  由

关于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积极推动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承办单位

云南省农业厅

经办人

  

职务

干部

电话

0871-65738236

面商

情况

 2018514上午11,电话与委员取得联系,随即将答复意见初稿发委员征求意见。

代表

委员

签署

意见

 

 

 

 

 

说明:1.承办单位对代表、委员采取面商方式的,均需规范填报此表。

      2.登记完毕后,由承办单位负责报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代表联络处(0871-64105437、64151070)或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0871-64608065、64608066),同时送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0871-63631466、63619569)。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