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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120100261号提案会办意见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8-06-12 17:06:3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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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12010026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环境保护厅: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120100261号提案《关于加强我省工矿区周边耕地污染土壤治理与风险控制的建议》的提案交由我厅会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将涉及我厅职能范围内的相关问题,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我厅印发了《云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工作实施方案》,选派技术骨干参加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组织的土壤详查技术培训。配合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中心站在昆明和腾冲举办了2期培训班,培训农业基层人员214人,组织农业环保技术骨干30多人参加省环境保护“云南省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土壤和农产品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工作培训班暨采样启动仪式”。利用卫星影像图布设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点位。完成2000多个点位的核查,成立15个采样单位,131个采样小组,正在开展土壤及农产品协同采样准备工作。并按农业部要求,派出技术专家参加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国家调研组。

(二)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结合测土配方施肥、节水农业示范和中低产田地改造等项目,全省建立耕地质量国家级长期定位监测点4个、省级监测点95个、州市级监测点400个,土壤墒情监测点63个。按照《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农科教发〔20123号)要求,从2012年到2017年在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的1336个乡镇,按照一般农区、工矿企业周边区、污水灌区和大中城市郊区4中类型的区域,布设46694个土壤采样点,覆盖全省6304万亩的农产品产地。在布设的采样点上采集土壤样品,并对样品中的铅、汞、镉、铬、砷等元素进行检测,获得数据29.6万个。

(三)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按照《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总体方案》要求,在全省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结合云南实际,编制《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实施方案》《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定》《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样品采集及制备保存技术规定》,并在昆明举办了全省技术培训,布置了工作任务,统一了技术要求。按照项目任务安排,在全省设置农产品产地重金属国控例行监测点2007个,按国控例行监测点85%的比例采集农产品样品,按国控例行监测点三分之一的比例采集土壤样品。布点时,以农产品产地为重点,覆盖我省主要农产品产地,主要针对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蔬菜、水果、茶叶以及当地特色农产品等大宗农产品产地。2017年监测样品总数为2352个,其中农产品产地土壤样品数665个,农产品样品数1687个。完成点位布设1706个,全省点位已进入全国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数据系统。

(四)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示范组织云南省农科院和红河学院等科研单位,在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专家指导下,在个旧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修复试验。在100亩核心技术示范区,采用植物阻隔、化学钝化、超富集植物萃取修复和农艺措施等技术进行试验,筛选出了低积累玉米品种16份;研制出了2 种旱地组配钝化剂;探索出了“超富集植物与玉米间作”的植物萃取修复技术;研制出3 种水田钝化剂;探索出了“水浆管理与叶面肥”相结合的农艺调控技术。对筛选出的低积累水稻品种和低积累玉米品种在重金属中轻度污染农田内进行的推广示范,示范面积达到2600亩。

二、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推动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保护事关国家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事关中华民族未来生存环境;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扭转环境恶化、提高环境质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十三五”时期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强化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加快土壤重金属污染区治理。农业部门紧扣生态文明建排头兵战略定位,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生态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土壤污染详查工作进度。

(二)进一步落实重点工作,推进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按照《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云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农业部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水稻土壤及水稻样品采集、流转等重点工作,把握时间节点,摸清家底,将责任层层压实,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采取挂牌督办,保障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工作有序推进。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加快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为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详查工作的有序推进,农业部门将根据职责职能,树立工作“一盘棋”思想,增强部门协调配合的意识,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度可循,切实打好土壤污染详查攻坚战。

 

 

 

                             云南省农业厅

  2018525

    (联系人及电话:李波  65749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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