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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8-06-12 18:00:5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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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20187

王汝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专业科技队伍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农业科技队伍建设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农业科技人才是“三农”事业长远发展的希望和未来,是农业科技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转型、农业农村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对于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面对现代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省农业特别是基层农村科技人才队伍还存在着总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管理机制不够灵活、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因此,您给我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专业科技队伍建设的建议”,对于加大我省基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服务“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围绕建议,我们将紧扣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完善我省农业农村专业科技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激励、服务等机制,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政策,优化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环境一是编制《云南省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中长期规划(2012-2020)》。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中组发〔2011〕10号),省农业厅率领和组织了有关专家,深入牟定、元谋、麒麟、勐腊等地,对各地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以下简称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开展调研。调研采取座谈会、走访等形式,了解了各地农业人才结构情况、农业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农业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情况及农业人才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农业厅联合云南农职学院、省农广校等单位共同起草了《规划》,并邀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人才发展研究促进会、省委党校等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专家对规划进行了集中修改评审,由5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联合发文,印发各州市。二是制定专家服务团农业分团工作规划。为切实组织引导农业优秀专家深入基层,服务基层,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省农业厅制定了《专家服务团农业分团工作规划(2013-2015)》。《规划》以联系专家为核心,整合省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等各方面专家力量,按照目标任务具体化,专家服务项目化的原则,在工作规划中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和专家领衔项目。力争实现调动农业专家和优秀人才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建设,服务园区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为我省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的目标。三是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2013年,省农业厅制定出台《云南省农村实用人才暂行认定办法》。2014年,结合试点县当地5类农村实用人才实际情况,按照初、中、高6:3:1的比例认定要求,对照《农村实用人才分类与认定标准参考因素》,通过成立专家组,进行反复讨论、研究,并紧紧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制定出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以确保每一类三个级别的人才认定标准相对科学、合理,实际认定中不漏认、不错认各类实用人才。试点县(市、区)同时建立起电子信息人才库,加强了对当地农村实用人才的管理。

(二)壮大队伍,加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近几年,我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人才特别是基层农业科技专业人才的队伍建设,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升和壮大我省基层的农业科技人才。一是通过保机构留住队伍。2012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2〕8号)和省编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云编办〔2012〕162号)文件,各地健全和完善了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保证有独立机构。各级政府合理核定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纳编工作,没有出现专业技术人员流失。二是通过完善保障补充队伍。10年来,我省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扎实开展大学生“支农”项目农业科技人才招募工作,全面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五险”政策。省财政增购在岗人员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争取省政府的支持,招募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2200元。深化招募大学生绩效考核奖励机制,考核称职人员,每人每年发放3600元考核奖励金;考核优秀人员,每人每年发放5400元考核奖励金,积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留在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同时,完善“三支一扶”大学生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机制,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给予定向考录机关事业单位的政策倾斜。自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实施以来,共计招募“支农”大学生937名,现在岗服务127名,对有效缓解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匮乏起到积极作用。三是通过调整入口充实队伍。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云编办〔2012〕162号”文件精神,放宽乡镇农业机构公开招聘人员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免笔试,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专业对口的可报考,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乡镇农业机构的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原服务乡镇机构职位空缺时,优先考虑。服务地属国家和省重点扶持县及边境乡镇的,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办理。

(三)深化改革,提升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服务质量。一是出台政策,激发农业科技人才工作积极性。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创新驱动发展为契机,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云发(2013)8号)。第十八条规定“科技人员在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损害单位利益前提下,在职或兼职服务企业、服务三农,其收入归个人所有”,为调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拓宽农技推广渠道,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精神,积极组织专家修订完成农业系列中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价标准。去年全省农业系列的各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均按《评审条件》的要求组织开展了评审工作,实现了全省统一标准评价。在职称评价中,对县以及县以下单位的农技人员,放宽了职称申报条件,实行免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倾斜政策,同时,在学历和年限要求方面也予以放宽。在职称评价中,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突出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业绩和实绩。三是放宽基层岗位数额限制。对在乡镇单位的农技人才,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对在县级单位工作的农技人才,因受单位高级岗位数额限制而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的,实行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的,由单位先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的政策,进一步稳定基层农技人才的队伍。以上措施实施以来,已受到了基层农技人才的普遍欢迎,对加强基层农技人才的培养选拔,稳定基层农技人才队伍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提高工资待遇水平。2014年1月1日起,对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实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对县及县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的(含2年),从到乡(镇)工作之年起,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工作岗位补贴。同时,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向基层倾斜。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和条件特别艰苦的,采取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办法,提高基层农业科技工作人员的待遇。五是严格年度考核机制。结合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每年将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将考核指标量化、细化,形成长效制度。对考核排名靠前的技术指导员,次年可优先选择进重点培训基地学习。

(四)加强教育,提升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每年,通过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基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素质。一是通过知识更新提高队伍素质。“十二五”以来,每年依托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对县乡两级1.1万余名农技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累计培训7万多人次。近两年在培训内容中,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防疫、农业互联网技术应用等热点,创新方式方法,更新知识,提高能力。通过异地培训和分级实施,涌现了杨加玉、唐亚梅、字德华、刘会、周梅、贺斌、杨进选、蒋碧婷、杨丽敏等一大批优秀的基层农业技术指导员,农技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农技推广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二是实施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2014年到2020年,每年从县及县以下农业科技单位中,选派100名40岁左右的业务骨干,到省级农业科研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对口专业进修,省级财政对接受单位给予每人5万元培养经费补助。三是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示范基地。2014年,在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大营街社区居委会挂牌成立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基地,当年就开展2期培训班、培训学员250名,2015年共开展了7期培训班、培训学员7000名,圆满完成了中组部、农业部下达的培训任务,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步,我们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着力加大投入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和规范公共财政对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工作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应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制定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同时,整合多渠道、多层次的扶持来源,强化扶持力度,确保农民在开发农业生产、从事农民合作组织等方面得到保障,促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发展和壮大。增加专项投入,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学科专业、创新团队、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综合运用信贷、保险、税收等政策工具,鼓励、引导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二)健全激励机制发挥示范作用。一是要在政策上倾斜。探索建立农业农村人才的政策扶持体系,在土地流转、技术服务、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优惠,在建立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产品销售中介组织等方面给予倾斜,为农村实用人才的发展解决后顾之忧,帮助农村实用人才把产业做大做强。二是要在政治上激励。对那些年纪轻、技术素质较高的农村实用人才,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及时吸收加入党组织,并优先选拔充实到村组干部队伍之中,使其由个人带头致富向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转变,提高村组班子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为农村实用人才作用的发挥搭建舞台,提供用武之地。三是要在待遇上激励。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把农村实用人才的选拔同其职称评定结合,逐步把实用人才纳入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使昔日的“土专家”“田秀才”有名有份,并落实相应的待遇,规定权力和义务,增强其责任感。建立和健全科技人员的科技推广业绩档案,对长期在县乡生产第一线从事科技推广工作的农技人员,主要考核他们的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淡化学历、资历和外语限制。对于科研单位、科研人员或其他社会力量在县、乡、村创办科技企业、示范场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给予优惠待遇。

(三)完善农村实用人才服务体系。通过整合现有的农村教育培训资源,创新人才培养的方法和手段,探索新型农村教育培训运行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完善农村基层科学技术推广体系,加快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改革,积极探索以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地位的多元化农村科学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大力发展农村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发挥专业协会和农民经纪人等各类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在生产、经营、分配和管理过程中的引导、联系作用,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艺技能,更好地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科技引导与技术服务。

(四)着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整合农村教育培训资源,优化培训结构,提高培训效果,不断创新培养农村专业科技人才途径,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发挥出最大的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等主渠道作用,把县级职业学校和农业广播学校作为向种养能手、能工巧匠、农商业者传播技术、传授技能的培训基地,把农业科技示范场、科技园区作为农村实用人才的实践基地,使这些基地成为培养各类农村实用人才的摇篮。采取重点培训和经常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课堂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办法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农村专业科技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二是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紧密结合农业结构调整,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改变单纯传播知识和技能的做法,注重动手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训,从传授单一技术、技能扩展到市场经济、现代农业科技等多个领域,使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真正切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做到学为所需、学以致用、易懂易会、注重实效。三是制定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依托“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各类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以农村年轻党团员、村干部、青年妇女、退伍军人、生产经营大户为重点对象,定期邀请和组织省、市、县专家进村入户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

培训,加快他们知识更新的步伐,努力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

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农村专业科技队伍工作的关心与呼吁,也真诚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关注我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以便我们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我省“三农”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云南省农业厅

                                2018528

    (联系人及电话:刘丽文,0871-6574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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