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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8-06-12 18:01:2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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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20188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334号建议的答复

 

周蒋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着重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作用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基层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体系既是县、乡两级政府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服务的有效平台和载体,也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省农业厅始终坚持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作为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作为强农富农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不忘初心,坚持本心,勠力同心,在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服务效能、提升队伍素质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与实践,取得了较好成绩与实效,为加快我省农业提质增效、农村脱贫攻坚和农民全面小康进程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机构改革,不断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期以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示范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良种良法,防治动植物病虫害,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确保农技推广工作落到实处。2011年4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1〕8号),要求下划机构,设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截至2011年底,已合并成立1396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归乡镇管理。2012年,在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又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2〕8号),要求全省“普遍健全乡镇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林政资源管理、农村饮水安全等公共服务机构”省委编办也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各方面意见,出台了云编办〔2012〕162号文件,明确在对外开放工作时,可继续保留原乡镇农技推广站、畜牧兽医站、林政资源管理站和水务站等站所牌子和印章等内容,促进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深化改革和发挥作用。截至2017年底,我省省级、16个市州、129个县(市、区)、1392个乡(镇)均有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上联政府、下联多元推广组织,在农技推广中发挥主渠道作用。

(二)创新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成效一是制定政策,调动农技人员工作积极性。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契机,2013年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今年又出台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创新与转化推广的意见》,旨在进一步调动农技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二是建立农技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技人员素质。“十二五”以来,全省共认定15个培训机构,每年对县乡两级1.1万余名农技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累计培训7万多人次。近两年在培训内容中,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防疫、农业互联网技术应用等热点,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有力推进了基层农技人员知识和能力的提升。三是创新运行机制,鼓励创先争优。探索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核一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新机制。将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将考核指标量化、细化,形成长效制度。对考核排名靠前的技术指导员,次年可优先选择进重点培训基地学习。四是评选农技推广奖,增强农技人员荣誉感。通过多方努力,保留了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认定技术推广成果,肯定农技人员工作。“十二五”以来共有800项农技推广成果和13800人次受到表彰奖励。五是实行优胜劣汰,创新农技推广管理机制。把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作为改革创新农技推广工作的有效手段,实行项目立项竞争制和末位淘汰制。每年通过绩效考评在全省遴选30个县作为重点县,倾斜给予项目资金加以扶持;对打分排名在全省最后的10名,次年不予安排补助项目资金,改变了吃大锅饭的现象,增强了县级实施项目的忧患意识,把危机变动力,提高项目实施的成效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一是通过保机构实现保队伍。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办等部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要求,各地健全和完善了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确保有机构负责。二是通过保编制实现保队伍。各地政府根据当地自然条件、产业特点、承受能力和实际需要,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纳编工作,合理核定并落实了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相关人员工资福利及工作经费已全部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没有出现专业技术人员流失。三是通过扩大招聘充实队伍。放宽乡镇农业机构公开招聘人员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免笔试,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专业对口的可报考,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乡镇农业机构的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原服务乡镇机构职位空缺时,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地区、艰苦贫困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备中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可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积极选派“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进行支农扶贫工作,9年来共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3655人,其中服务期满转为正式在编人员1578人。四是通过知识更新提升队伍。2012年以来,依托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每县每年培训100名左右的农技人员,全省县乡农技人员已全部轮训。2015年7月,在农业部组织的全国推广研究员评审中,我省晋升正高职104人,通过人数位列全国第一名。特别是2017年在农业部组织的全国百名“最美农技人员”评选中,入选7人,提名4人,与山东并列全国第一。五是推动特岗计划补充队伍。弥渡县、大姚县、禄丰县、武定县、永仁县、师宗县、江城县、景谷县等8个县开展了农技推广特岗计划试点工作,聘用23人。文山州由县农业局申报,县组织部和人社局审批设立特岗指标,通过人社局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考部分专业人才到基层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通过公开招考,共录用设施农业、农业工程等专业本科毕业生85人,选拔、特招引进种子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等本科生16人。

(四)改善服务条件,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效率一是新扩建乡镇农技站2010-2012年,中央投入资金2.85亿元,省、州市、县三级配套资金7400万元,为全省1264个乡镇农技站建设办公用房、农技服务大厅、农民培训教室和检测间,购置仪器设备,改善乡镇农技站的办公和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二是配备科技入户直通车提高服务效率。在农业部支持下,112个县(占86.8%)农技中心配备了科技入户直通车,延伸了服务距离。三是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拓宽服务领域。省级财政投入3612万元,为全省129个县配备了车辆和检测设备,拓宽了农技推广的空间。四是建立乡镇站所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归属,杜绝挤占、拍卖、出让、随意划拨乡镇站所资产的情况发生。特别是对2010年以来由中央投资建设的乡镇农技站,必须明确所建设的业务用房、购置的办公设施、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产权归属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杜绝国家投入被损失的情况发生。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步,我们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以强化农技推广保障措施为着力点,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促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一是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巩固农技推广机构的条件建设成果,确保农技推广机构有必要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农技推广人员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为农民提供更及时、更便捷、更高效的农技服务。二是保障农技推广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每年积极争取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由于2017年我省在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考评中荣获了全国第二,农业部2018年新增了我省3137万元的补助项目资金,为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增添了新动能。同时,积极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农技推广服务规模和绩效实际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经费保障的常态化。同时加强资金的使用与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三是保障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福利待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政策措施,对在农村特别是在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农技推广人员,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给予适当倾斜,吸引和鼓励基层工作人员扎根农村,安心工作。

(二)以健全壮大农技推广体系为落脚点,集聚各方资源协同发展。一是引导省20个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研机构、涉农教学单位及其所属的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积极发挥科技、人才资源优势,通过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技术培训,进行科技下乡与科技服务等,集成、熟化、推广一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二是加大已有政策落实力度,鼓励农技人员在完成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任务、不损害单位利益前提下,在职或兼职服务“三农”、服务企业。三是大力扶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创办、合办、领办、参办等形式,尽快形成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依托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逐步构建乡有科技示范村、村有科技示范户的科技示范体系,继续遴选和培育一批种养水平较高、能带动农户提高生产能力的科技示范主体,提高个人综合素质,辐射和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

(三)以提升农技推广队伍整体素质为着力点,加强各类培训。一是争取省委组织部立项,依托云南农村干部学院,对全省县乡农技推广机构负责人,开展高原特色农业与农业高新技术培训。二是联合云南农业大学,每年每县培训2-3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等紧缺人员,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三是邀请高效、科研院所的专家对我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辅导员、“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科技人员等进行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培训,不断提高科技人员服务产业的能力。四是通过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通过异地集中培训和分层分类实施,三年内完成基层农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工作,提升农技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四)以深化农技推广效能为出发点,狠抓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紧紧围绕服务“三农”的大政方针,进一步将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作为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顶层设计,增强项目实施成效。一是着力在实施措施上下功夫。通过一年一个实施方案、一年两次集中培训、一年三次督促检查的方式,确保项目实施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方案、有指导、有检查、有考核,真正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促、年尾有考核,为项目的有序推进提供坚强保障。二是着力在实施内容上下功夫。通过集中培训和督导检查,由点及面、条块指导项目实施县突出抓好主导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确定,突出抓好试验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村、农民田间学校的建设,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的作用,为项目的规范实施把好脉、开好方。三是着力在实施效果上下功夫。建立“专家+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强化产业科技支撑;组建农业科技专家团队,使农技人员“接地气”;探索建立“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模式,开辟农技推广新天地;构建乡有科技示范村、村有科技示范主体的科技示范体系,提高农业科技的覆盖率和贡献率。利用网络书屋、多媒体培训、农信通等农业科技信息快捷通道,拓展农业科技推广方式,加速农业科技的推广普及。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关心与呼吁,也真诚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关注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开展,以便我们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加快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云南省农业厅

                                2018531

    (联系人及电话:刘丽文,0871-6574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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