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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00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8-06-12 18:02:2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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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国全代表:

您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龙陵县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及龙头企业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003号),已交由省农业厅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坚持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既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也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行动、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农村创业创新促进行动,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发展。

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出“一是将龙陵县列为全省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在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上给予重点扶持;二是在高原特色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培植上给予重点扶持,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对特色产业的带动能力,有效促进农民增收。”的具体建议,省农业厅将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吸纳、完善,结合自身职责职能,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发展。

一是积极组织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的申报。按照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产业兴旺为重点,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提升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质量的精神实质,积极组织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的申报,实施高原特色农业示范行动。下一步省农业厅将会重点指导龙陵县申报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加快发展龙陵高原特色农业步伐。

二是加大培育龙头企业力度。2017年全省完成第十二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新增认定124户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其中龙陵县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第十二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018年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十三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将会做好指导工作,同时支持龙陵县推报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三是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服务。继续加强银政合作助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开展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年度贷款需求调查,积极向省农村信用社、农发行省分行、农行省分行、邮储行省分行、富滇银行等机构推荐有贷款需求的龙头企业,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小巨人、农业龙头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战略合作,继续推进与农业银行省分行等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帮助龙头企业协调解决贷款难问题。

四是开展龙头企业挂钩帮扶工作。开展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帮扶建档立卡户相关情况调查工作,重点跟踪27个深度贫困县龙头企业帮扶贫困户项目实施、促农增收、帮扶机制等情况。省农业厅将会重点关注龙头企业帮扶龙陵县贫困户的情况,加强督促指导,积极引导龙头企业通过生产合作、股份合作、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帮扶贫困户脱贫致富,促进贫困地区产业与龙头企业共同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云南高原特色产业发展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关心和支持,对答复中的不当之处,恳请您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云南省农业厅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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