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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06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8-09-30 12:03:1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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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201818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065号建议的答复

 

李治宏代表: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技人才培育和引进的建议,已交由我们会同省人社厅和省科技厅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省省州县乡四级农业系统共有农业专业技术人员42660人,其中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达28045人,占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的65.7%,中级职称以下有14615人,占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的34.3%。按职称等级划分,正高级职称378人,占0.89%;副高级职称10333人,占24.2%;中级职称17334人,占40.6%。

(二)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精神,按照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的要求,在省人社厅的大力支持下,2016年将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各州市,进一步扩大了基层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自主权限。在落实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方面,对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条件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两年来的实践证明,农业系统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下放,极大地调动了各地的积极性,得到各地一致好评,使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更接地气。

(三)首次开展全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工作

    在农业系统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的同时,在省人社厅的关心支持下,2017年首次组建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委员会并开展评审,审核材料89份,评审通过66人,通过率达74%,改变过去需每两年才能评审一次,且上报国家人社部和农业部评审的状况,为加快全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队伍建设,满足现实需要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加强人才创业创新的政策落实及资金扶持力度

省农业厅积极配合省人社厅、省科技厅做好对领军人才、创新团队、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服务工作。

    (一)省科技厅重点结合高端人才计划为我省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省科技厅通过多层次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着力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团队,加大落实推动科技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农业创新中的主力军作用。截至目前,全省有在滇“两院”院士12人,其中农业领域院士1人;累计选拔培养科技领军人才26人,其中农业领域5人;引进高端科技人才101人,其中农业领域20人;选拔培养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对象1791人,其中农业领域657人;培育省创新团队206个,其中农业领域培育48个。截至目前,红河州10人入选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6人入选省技术创新人才,2个团队入选省创新团队。

(二)省人社厅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支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1.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每年征集农业等领域人才和项目合作需求,统一编印成册,采取中英文两个版本对外发布,并依托各类国际国内人才交流活动走出去引进人才。2014年省人社厅与农业厅共同编制《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急需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对外发布。对引进的人才,经省人社厅评审认定,给予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和10万元工作经费资助,2001年以来,累计资助428名高层次人才,其中农业领域人才占到48名。去年由省人社厅牵头实施的“云岭青年人才”引进专项和“云岭高端外国专家”引进专项,入选的120名人才中,农业领域人才达到14人,入选人才可获得50万元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最高1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

    2.在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省人社厅累计评审和支持的农业领域“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50名、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398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15名。

    3.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省人社厅支持设立农业领域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招收培养相关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19名。在全省范围内设立农业领域的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167个,并由省财政连续3年每年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各类人才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开展农业领域研发、成果转化推广、基层人才培养等工作。

     三、关于加大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力度

(一)实施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对基层对口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农业厅每年接收来自不同州市的10名以上基层优秀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为期1年的专业技术对口培养,分别安排在省畜牧兽医科学院、省草地动物科学研究院和省渔业科学研究院等农业科研力量较强的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采取“导师+助手”的培养模式,为研修生配备一对一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均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技术培训骨干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指导教师根据研修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制定研修方案,明确培养目标、计划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保证研修人员直接参与具体科研工作,从而提高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做好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

我省20个产业技术体系与云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红河州农业科技培训服务中心、临沧市农广校和沪滇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培训机构强强联合,合力推进,通过统一安排、集中办学、专业指导和异地研讨等形式,由各培训机构根据各自的培训场地、培训容量提出培训计划、培训课程,各产业技术体系根据培训机构拟定的培训计划结合全省相应产业的发展布局,分配该产业的培训计划数至各州市,再由省农业厅根据各州市的任务清单,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云农办科〔2017〕254号),明确了各州市的培训任务、培训方式、培训课程以及参加培训的时间。截至2017年末,云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红河州农业科技培训服务中心、临沧市农广校和沪滇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培训机构已陆续开展了马铃薯、温带水果、热带水果、生猪、玉米、禽蛋、水稻、蔬菜、茶叶、草、甘蔗、肉牛、肉羊、淡水渔业、奶牛、蚕桑、油菜等17个产业方面的培训,共计41期,3期1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38期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全年共培训10646人。

(三)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人[2017]26号)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央农广校各期关于举办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和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做好卫星小站平台的设备调试维护,配合各地农业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了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工作。农广校卫星远程培训具备着即时、便捷、灵活的特点,声像并茂的直播模式,更能准确、明了的把现场讲授的培训内容展现在参训学员面前,就近就地的学习方式,解决了偏远地区学习资源匮乏的问题。2017年,云南省全省13个卫星小站全年共组织参与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20期,累计31000余人次通过卫星小站参与培训。另有卫星小站未覆盖的地区,当地农业部门组织通过互联网络登录农广在线平台进行学习培训。

    (四)开展“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

    省科技厅为加快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建设,提升农村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从2014年起,根据中央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23号)和科技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14〕105号)文件精神,省科技厅广泛动员,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每年在全省89个县(市、区)全面开展了“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截至2017年,云南省选派人员累计6429人、受培训人员累计706人。其中,红河州选派科技人员累计191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实施,帮助“三区”县加快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五)大力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

    为了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引导各类科技人才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省科技厅大力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2012年3月省科技厅印发《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20号),启动开展科技特派员认定工作。截至目前,依据该办法共认定省级科技特派员1734名。2018年3月5日省科技厅印发了新的《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云科规20182号),围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精准扶贫等,引导和鼓励更多科技人员深入农业农村一线,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关于提升政府对农技人才的关爱力度

(一)实施有效措施保障农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

为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服务农业农村,省科技厅对相关工作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给予保障。

1.在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如要求“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在选派期间,人事、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选派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三区”科技人才的科技服务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进行补助,由中央财政安排,经费由省财政直接拨到派出单位。

2.在培训方面提供保障。如每年“三区”科技人员专项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支持128万元,委托云南农业大学作为培训机构,在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生产管理等方面,以基础理论和实用技术相结合进行培训;组织科技特派员不定期参加科技培训和交流活动。

3.在项目申报、创业等方面提供有利条件。对科技特派员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对科技人员的创业项目、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给予相关支持。

4.对表现优异、做出重要贡献的“三区”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等,加强典型宣传,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通过奖励评选措施调动人才积极性

目前农业厅依托农业部“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全国十佳农民”和“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以及“全国农业劳模和农业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评选,着力调动人才的积极性。2017年云南省有26人荣获“全国农业劳模和农业系统先进工作者”表彰,其中红河州2人荣获表彰。此次表彰为首次农业部与人社部联合评选,保障了获奖人员待遇兑现。同时部分获表彰农技人员于2018年元旦时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接见和颁奖,让受奖农技人员得到了极大鼓励。

    (三)基层农技人员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行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的实施意见》(云办通〔2014〕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在编在岗人员可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实行此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镇干部待遇偏低的问题,有助于引导乡镇工作人员安心基层、扎根基层,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

针对您提出的“从制度上明确对农技人员交通、误餐等补贴性支出”的建议,目前全省主要参照省财政厅印发的《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落实有关交通和误餐补贴。作为农业主管部门,我们也将继续争取省财政、省人社厅的帮助,在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补助方面不断努力。同时,通过前期的调研,我们也了解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划分不清晰的问题。在2017年7月农业部人事司陆红副司长到云南调研时,省农业厅将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做了专题汇报,反映存在困难,提出工作建议,积极争取农业部支持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人才队伍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省科技厅将继续多渠道、多层次推进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鼓励和引导农技人员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尽力为农技人员服务基层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省人社厅将继续依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农技人员的线上线下培训。

三是省农业厅将进一步探索如何更好地将农技人员培训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配合实施好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 “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有关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农技人员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为我省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提供坚强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持。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云南省农业厅

                               2018年6月11

(联系人及电话:朱   0871-65749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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