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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8-09-30 12:09:1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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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201810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李捌先代表:

提出关于支持绿春县创建有机农业示范县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绿春县绿色生态优势逐步显现

绿春县自然生态条件优越,气候资源丰富,“茶叶、胡椒、白参、黑菜、哈尼红米、石斛”等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迅速,“八角、玛玉茶”等热带作物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已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绿春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全县绿色食品认证产品2个、有机食品认证企业2家,4家企业正在申报。优势农产品地理标志原产地认定绿春胡椒原产地证明商标,绿春小耳朵猪,绿春黄莲鸡、绿春草果,地理标志原产地证明商标正在申报。绿春白茶、绿春富硒红米两个集体商标正在申报。新增农业类云南省著名商标、云南名牌产品5个以上,绿色生态产业已经具备一定发展规模和水平

二、建立有机农业示范县符合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发展方向

云南省《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牌’,力争新认证‘三品一标’600个以上”的目标任务。将绿春县建设成为有机农业示范县的建议,结合县域发展实际,充分发挥绿春自然条件、生态、区位和产业基础优势,推行有机发展理念,有利于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新格局,符合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发展方向和绿春县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省农业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牌’”部署,已将新认证“三品一标”1000个以上的考核目标任务数,分解到各个州市农业部门,同时把实现“三品一标”数量增长,作为发展“绿色食品牌”的考核内容。

三、省级支持“绿色食品牌”发展的相关政策

一是省级目前无有机农业示范县建设相关支持政策,按照《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有关要求,省级财政已筹集安排了省级农产品加工及品牌打造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发展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绿色食品全产业链,绿春县创建有机农业示范县可积极争取绿色食品产业资金支持。

二是2016年起,根据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要求,为促进资金分配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省对下农业转移支付各专项资金已全部整合为一项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以“因素法”为主分配下达到各州市,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州市、县(市、区),该项资金可统筹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相关环节(包括支持有机产业发展等),绿春县可结合本地产业实际,自主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机农业示范创建相关项目。

四、建议绿春县围绕有机农业发展积极申报相关项目

绿春县是高原特色生态农业重要的生产种植区,自然资源丰富、地域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厚实,具有创建有机农业示范县的优越条件。省农业厅建议绿春县人民政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发展有机农业示范的发展需求,积极向省级相关部门汇报,争取到省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以项目建议方案的形式进行申报。主要项目申报内容建议包括:一是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域覆盖、全程监管、全程可追溯的重要抓手。建议绿春县积极争取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食品发展水平,具体可由县农业局与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对接;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精神,围绕花卉、茶叶、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等8大产业,积极关注发展“绿色食品牌”的政策支持措施,并申报相关项目;三是绿春县人民政府可根据自身优势条件,积极开展原料基地和品牌示范区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和其它绿色食品创建示范区创建,通过加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认证,不断提升区域性的有机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四是省级农产品加工及品牌打造资金和省对下农业转移支付各专项资金,均可用于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的奖补,提高认证企业的积极性;五是基于绿春县迫切需要推进绿色有机生态农业发展的特殊性,建议绿春县人民政府积极向省级相关部门汇报,争取对绿春县发展有机农业给予支持,省农业厅将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共同助推创建有机农业示范县。

衷心感谢您对有机农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附件:1.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2.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云南省农业厅

                                2018625

    (联系人及电话:何笑莹 0871-65749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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