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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6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8-09-30 15:55:2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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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种植函201863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报送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6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省物价局:

临沧市代表团梅记等21名代表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保障食糖消费安全、充分发挥糖业扶贫作用、尽快实施食糖目标价格管理的建议》(第564号)已交省农业厅协办,经认真研究,现将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引领农产品价格制度改革和发展方向。2014年,国家先后在新疆(棉花)、黑龙江(大豆)、内蒙(大豆)等地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试点实践,采取政府目标价格定价,财政必要时给予补助的方式,积累了一定经验。目前仍在继续试点,跟踪、评估,总结经验。

    目前我省蔗区各制糖企业实行的“企业定价+优良品种加价+食糖联动”的糖料甘蔗价格机制。一是合理保障农民种蔗基本的、合理的比较效益。二是以经济利益鼓励农民使用优新良种,良种良法生产优质原料。三是以糖蔗联动的共享机制,促进农民增收。也是当前较为合理、适用的糖料甘蔗定价方式,也是合理应对甘蔗生产中“天花板”“地板”效应的有效办法。建议在国家深入探索农产品目标价格管理机制成熟之前,以维系我省蔗区各制糖企业实行的“企业定价+优良品种加价+食糖联动”的糖料甘蔗价格机制为妥。

 

 

                     云南省农业厅

                               2018419

    (联系人及电话:陈  0871-65749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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