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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6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8-09-30 15:56:1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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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20183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567号建议的答复

 

何晓燕等7名代表:

们提出的关于给予茶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及专项资金的建议,已交由省农业厅会同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云茶产业建设方面

(一)基地提升稳中有进。省农业厅以项目带动为主要抓手,创建农业部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2个,核心区面积达2.9万亩,示范带动茶园绿色生产面积35万亩;建设茶叶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县1个,核心区面积达0.5万亩,示范带动茶园绿色生产面积5万亩;建设省级高优生态茶园示范基地6个,核心区面积1.17万亩,示范带动茶园10万亩。通过技术集成示范带动,加大茶农、茶企技术培训,全省高优生态茶园建设稳步推进,全省无公害茶园达530万亩,有机茶园达45.5万亩,通过“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达560万亩,改造中低产茶园35万亩。经农业部等九部门遴选,临沧普洱茶被评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经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评选,临沧市的临翔区、凤庆县、双江县分别被评为“2017年度中国茶业扶贫示范县”“2017年度中国十大生态产茶县”“2017年度中国最美茶乡”。

(二)茶产业三产融合发展迈出坚实步伐。茶产业三产融合发展是应对当前茶产业新形势的一种探索式发展路径,也是实现千亿云茶产业目标任务的重要抓手,是推动茶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引擎。2017年,省农业厅择优在思茅区、凤庆县、勐海县实施茶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创建。从试点县的建设情况上看,茶农的收入明显增加,茶企的效益增速明显,有效带动了促进了茶叶全产业链的协调发展,加快推动茶产业与特色旅游、民族风情、绿色餐饮、“大健康”等服务旅游等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提高茶叶产业的附加值。

二、关于给予茶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及专项资金方面

(一)从2016年起,根据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要求,为促进资金分配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省对下农业转移支付各专项资金已全部整合为一项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以“因素法”为主分配下达到各州(市),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州(市)、县(市、区),该项资金可统筹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相环节(包括支持茶叶产业发展等),临沧市可结合本地产业实际,自主安排资金重点支持茶叶产业相关项目。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转型升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自然村村内户外道路、人畜饮水、文化体育设施、环卫设施、村内绿化亮化、村容村貌整治等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如相关项目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可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指南进行申报。

(三)茶叶产业是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的8大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之一。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茶叶产业发展,一是与省农业厅联合牵头编制并上报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0年)》,明确将茶叶产业作为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重点推进,提出了发展目标、发展布局、主要任务,必将推动茶叶产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二是与省农业厅、省林业厅正在牵头编制《云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2017-2020年)》,将茶叶作为特色园艺产品之一,打造国家级、省级、州(市)级三级茶叶优势区,提出了特优区建设的主要内容、创建条件、认定标准、监督考核以及保障措施等。

你们提出《关于给予茶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及专项资金的建议》,对完善茶叶产业基础设施、扶持扶强龙头企业、促进全省茶园建设成为国内重要基地等有重要意义,省发展改革委将在今后的工作积极采纳,并配合省农业厅等部门推动全省茶叶产业发展。

云茶作为我省的特色名片,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省农业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将认真履职,加强合作,积极推动我省茶产业健康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云南茶叶产业发展所给予的倾情关注和倾心研究。

 

 

                     云南省农业厅

                                2018528

    (联系人及电话:刘浙华  0871-6565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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