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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26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8-09-30 16:51:0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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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26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扶贫办

    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培育的提案已交由省农业厅会办,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精准选择产业

贫困县(市、区)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战略部署,结合“一县一业”总体布局,综合考虑各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环境容量、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和产业覆盖面等因素,结合贫困户经营能力和脱贫需求,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宜粮则粮、宜菜则菜、宜果则果、宜草则草、宜畜则畜、宜药则药、宜林则林、宜渔则渔。结合选定产业的发展现状、加工和销售能力,科学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贫困县(市、区)修改完善农业产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确保产业选择科学、项目设计合理、带动主体明确、扶贫措施精准。

二、夯实产业基础

支持深度贫困县(市、区)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产出能力,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水利工程实施。针对深度贫困地区推广运用适宜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的农机具力争到2020年,深度贫困地区农机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支持深度贫困县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生态养殖装备水平。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发展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其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进生态种养循环农业发展,发展绿色生态休闲农业,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度贫困地区涉及草山草场管护的,优先面向贫困村和贫困户招录草原管护员,争取将深度贫困地区的草山草场纳入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促进草畜平衡和牧民增收。支持水资源匮乏的山区、半山区推广地膜覆盖、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农业技术。积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发展生态净水渔业。积极推动旅游扶贫示范乡(镇)、村的旅游公路、厕所、信息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扶贫示范乡(镇)、村免费WIFI覆盖。

三、培育经营主体

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开展合作对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贫困县建立生产基地、就地加工转化,建立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与贫困县(市、区)挂钩帮扶机制。加强农业招商引资,推动投资环境优化,引进与贫困地区产业融合度高的企业,加快贫困地区技术、人才、资本等资源配置的优化,推动建立企业和贫困户联动发展的机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提供市场、信息、物流和品牌打造服务。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立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专柜和专销区。支持贫困地区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完善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模式,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动体,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积极开展贫困地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有一定知识文化基础的贫困户为重点对象,逐年加大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

四、打造新型平台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进程开展农业电子商务技能培训,推动贫困地区加强与电商平台企业和物流企业合作开展电子商务,进一步畅通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提升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支持贫困县(市、区)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贫困地区农业现代化标杆支持贫困地区打造一批以农业产业为基础、以休闲农业为主题、以农旅融合为核心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绿金走廊,创建一批三产融合示范点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优先将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纳入平台管理。

五、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按照互利共赢原则,合理选择相应联结机制,确定贫困户与主体的利益分配方式。以订单收购为主的合同式利益联结。鼓励主体发展订单农业,优先与贫困户签订长期农产品购销合同,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实行市场价与最低保护价相结合的收购办法,通过主体实现贫困户的小生产经营与大市场对接。以社会化服务为主的合作式利益联结。鼓励主体为贫困户提供统一良种推广、农资配送、疫病防控、机械化作业、技术标准、农产品收购、加工、仓储和电商等社会化服务。以在企业务工为主的劳务式利益联结。鼓励主体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扩大就业容量,优先吸纳本地贫困人口长期就业或季节性务工,合理确定工资水平,保障贫困户工资收入;鼓励创办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等有偿服务,让贫困户从生产链条的各个环节直接获利。以要素入股为主的股份式利益联结。各级财政投入到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的各类扶持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都允许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等主体,再以入股、联营、合作等方式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贫困户以土地(林地、水面)等资源经营权、自有设施设备,等入股主体,推广“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方式,设定合理的回报周期和分红制度,带动发展;鼓励效益好的主体以二次返利的方式让贫困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以出租为主的租赁式利益联结。鼓励主体优先租赁贫困户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林地、水面)等资源和设施设备,确保贫困户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以直接帮扶为主的兜底式利益联结。鼓励自营基地或园区的主体,划出基地或园区部分片区分包给贫困户管理,实行“保底工资+超产分成”的分配方式;创新帮扶资金管理方式,将各类帮扶资金或产业扶贫资金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各类主体,让无发展能力的贫困群众以分红形式实现有稳定持续的收入;鼓励有能力的主体列支专项资金为贫困户购买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和农业险,设立帮扶基金,进行直接帮扶。

六、提升市场品牌

支持贫困地区建立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品牌化营销的现代农业新格局,让土特产变成抢手货指导支持贫困县发挥资源优势,依托重点产业,创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快三品认证步伐,积极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培育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实施产销对接工程,指导贫困地区采取会展和专场推介等形式宣传展示地方特色农产品。鼓励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采购商、经销商与贫困地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带动贫困农户发展生产。鼓励大型超市和物流企业在商场或社区设立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展示、推介和销售专区,积极向消费者推荐贫困地区生产的优质、特色农产品

七、强化科技支撑

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推行农业科技人员联村帮户模式,加大良种、良法、统防、统治、地膜覆盖和水肥一体化等实用技术的推广运用,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和效益。建立产业扶贫科技支撑专家库,动员组织各级各类科技人员,围绕贫困户创业、带动贫困户致富的合作组织和企业技术需求,开展“一对一”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支持协调涉农科研院所到贫困地区建设研究基地,鼓励学科专家常驻贫困村从事农技推广、现场开展技术服务。优先支持贫困村实施产业扶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高贫困村新品种、新技术覆盖率。

八、推进绿色发展

指导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其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进生态种养循环农业发展,发展绿色生态休闲农业,保护农村人居环境。争取将贫困地区的草原纳入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强化草原生态保护,促进草畜平衡和牧民增收。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根据需求适当加大对舍饲棚圈和人工饲草地支持建设力度。指导支持水资源匮乏的山区、半山区推广地膜覆盖、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农业技术。积极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发展生态、净水渔业。

九、深化农村改革

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要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潜能,创新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方式,开展资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收益有分红试点工作,选择要素齐备、诚信程度高、管理水平高、经济实力强、经营效益好、适合资源资产股份化投入的三变承接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加快实施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和管理网络,鼓励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鼓励县级探索制定发布农用地基准地价,为贫困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积极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收益分配改革、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入股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改革,激活贫困户自有资产资源,探索建立贫困人口通过各种股权设立,参与股权分红的资产收益扶贫长效机制。用于资产收益扶贫的财政投入所形成的资产,收益权要优先分配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集体资产收益向贫困户倾斜的动态分配机制,实现贫困户资产性收入较大幅度增长。

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得到各方的支持,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推动。感谢民革云南省委对我省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省产业发展工作。

 

 

                                云南省农业厅

                               2018年53

(联系人及电话:智广杰  6573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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