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多人被处分。
近日,德宏州纪委州监委公开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瑞丽市畹町镇政府原副镇长何干约优亲厚友问题。
经查,2015年,瑞丽市畹町镇原副镇长何干约,在畹町镇芒棒村委会弄弄村民小组发放仔猪的扶贫项目中,明知他人将多余的仔猪分配给其亲属的情况下,仍审批通过该发放名册并上报,致使其亲属多领取仔猪10头,折合人民币8000元。何干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群众纪律,在其分管的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瑞丽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何干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国家损失人民币8000元予以追缴。
2.陇川县国有林场原场长瞿生川、原副场长王加学套取国家木材战略储备项目资金问题。
经查,瞿生川、王加学在担任陇川县国有林场场长、副场长期间,瞿生川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名义套取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新种秃杉”项目和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改培”项目资金259500元;瞿生川、王加学违反工作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实施2013至2015年的木材战略储备项目过程中,安排相关人员违规虚报国家木材战略储备项目资金共计1040350.1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和单位其他日常开支,影响了国家木材战略储备项目的实施效果。经陇川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瞿生川、王加学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陇川县清平乡陆昆村党支部书记金麻用违规冒领农村低保金问题。
经查,2013年9月至2015年5月,金麻用在担任清平乡陆昆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冒用他人名字和身份证号,违规套取农村低保金共计人民币6814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经清平乡党委会研究,并报陇川县纪委批准,决定给予金麻用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陆昆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4.芒市勐戛镇芒牛坝村原党总支书记杨荣茂违规“二次分配”低保资金问题。
经查,2014至2016年,芒市勐戛镇芒牛坝村委会违规回收低保资金285040元,用于资助本村考起的高中生、大学生和特困家庭。杨荣茂身为芒牛坝村党总支书记,违反群众纪律,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经勐戛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杨荣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回收低保资金予以追缴。
5.芒市勐戛镇三角岩村八家寨党支部书记兼小组长邵曰苍违规“二次分配”低保资金问题。
经查,2015年,芒市勐戛镇三角岩村八家寨违规回收低保资金105960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违规回收低保资金64296元,其中,2600元用于资助大学生,其余资金用于村民均分,构成“二次分配”,作为八家寨党支部书记兼小组长,其负有直接责任。同时,邵曰苍擅自将自己评定为2016年A类低保户。经勐戛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邵曰苍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回收低保资金予以追缴。
近日,德宏州纪委州监委公开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瑞丽市户育乡雷弄村委会主任弄央超报交通补助问题。
经查,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瑞丽市户育乡雷弄村委会主任弄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在交通补助工作保障制度方面为本人谋求特殊待遇,超报交通补助费人民币20260元。2018年5月3日,瑞丽市户育乡纪委决定给予弄央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人民币20260元予以收缴。
2.盈江县弄璋镇永保村党总支书记刘志培违规操办满岁宴问题。
经查,刘志培在担任盈江县弄璋镇永保村党总支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操办孙女周岁庆典,违规宴请部分公职人员及服务管理对象参加,收受礼金3850元人民币。2018年5月11日,盈江县纪委决定给予刘志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3850元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