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1.新平县农业局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田旺海利用工作便利优亲厚友问题。
2017年5月,田旺海在负责实施建兴乡挖窖村省级中低产田改造以奖代补资金项目过程中,对施工方明显超范围、超标准改造其父亲名下地块未加制止,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田旺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元江县扶贫办原副主任李世代在扶贫产业项目推进中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问题。
2014年至2017年9月,李世代在审核拨付北泽村水桶坝400亩柑桔扶贫产业项目苗木补助、产业配套设施工程款中履职不到位,明知项目实际受益人与批准实施方案受益人发生变更,不符合扶持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审核同意拨付该项目扶贫补助资金,致使400亩柑桔扶贫产业项目补助资金被非扶贫对象享受。2018年3月,李世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3.元江县龙潭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李荣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李荣在担任龙潭乡水可莫村委会期吉下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组组长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未按规定程序要求开展党员评议和户主评议,致使未参加户主评议的部分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李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李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红塔区部分街道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执行不到位、低保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
2017年9月至11月,玉带街道武装部部长张国瑞、北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吴永斌、凤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马瑜霏、玉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雷玉红、李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史忠明等5人,在红塔区低保问题专项清理行动中,履行职责不力,对分管范围政策把关不严,执行城市低保动态管理规定不到位,致使低保对象识别不精准,出现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018年3月,张国瑞、吴永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瑜霏、雷玉红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史忠明受到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