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主要是负责承包地和集体“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承担农民合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深化农村承包土地改革
——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来,省确权办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完善顶层设计,周密组织部署,逐级分解落实,落实经费保障,切实做好土地确权各项工作。2018年底省人民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了云南省完成土地确权工作情况的报告,按照中央要求基本完成土地确权工作任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省委、省政府先后3次召开工作部署会、4次专题协调会研究解决土地确权中的重大问题。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保障了土地确权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二是强化政策指导,保证统一规范。在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工作意见、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细则和办法,做到政策要求、技术细则、航拍测绘、档案管理、成果验收的“五个统一”,保证土地确权工作中每个步骤和每个环节规范扎实。三是强化过程把关,保证成果质量。始终坚持把确权工作质量摆在首位,将质量管控措施贯穿于确权工作全过程。把好资质关,确定了131家测绘作业单位和21家监理单位。把好设计关,建立土地确权测绘专家库,对技术设计书进行认真评审。把好检测关。影像工作底图需经具有法定授权的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通过后方可使用。把好准确关。通过委托第三方监理机构对测绘作业进行全程监理,保证成果质量。四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省确权办制作了土地确权政策宣传片,编撰了《政策问答》、《宣传手册》、《工作手册》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各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入户,调动了农民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全省共培训业务人员76.1万人,提高了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五是强化健全机制,推动任务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2017年,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政府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及各州(市)党委、政府进行工作进展通报,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重视。省农村土地确权领导小组18个成员单位多次组成督查组,对全省16个州(市)64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
——积极引导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4〕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探索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二是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是积极探索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模式。2018年通过采取实地考察及案头调研等手段,分析各地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方式、方法,总结出比较适合我省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三种模式。这三种主要模式分别是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农民合作社经营模式、龙头企业经营模式。
——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仲裁工作。一是完成2017年度省级自查自评及16个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评分工作,撰写我省2017年度考评自查自评报告、16州市得分扣分详细情况等文件材料分别报农业部及省综治办。二是省农业厅根据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通知》(云综治办〔2018〕7号)精神,结合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存在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通知》(云农经〔2018〕14号),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三是全省以实施农业部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抓手,切实加强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建设。
——切实加强土地承包信访督查督办。加强农民信访(上访)问题的督查督办,坚决纠正和查处非法收回农民承包地、非法占用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问题。2018年来共接待农户有关土地承包等问题上访(信访)146件(次),接访群众163人次,每件都按规定及时办理,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益。
2.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下发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扎实稳步推进。2015年我省承担的第一批国家级改革试点大理市已于2017年10月圆满完成改革试点任务,经农业农村部中期评估为优秀。2017年承担的第二批国家级改革试点宜良县、麒麟区、昌宁县3个试点县已整县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18年承担的第三批国家级玉溪整市、富民等6个整县(市、区)改革试点,均已制定了实施方案报省级批复,改革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当中,计划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加强领导、建立机制。成立云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建立了省农业厅牵头的云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省农业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总局共同组成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组,分工协作指导各地开展具体工作。全省已有12个州(市)、75个县(市、区)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
——制定意见、全面部署。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后,省农业厅牵头商有关部门研究,提请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1号)。农业部等九部委下发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文件后,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国土资源等九部门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云农经〔2018〕3号),明确全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具体要求。
——全面部署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云农经〔2018〕3号),全面部署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确保2019年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任务。目前,各地清产核资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宣传培训,建立月报制度。省委农办、省农业厅于2018年5月、9月举办了两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班,对全省16个州(市)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全省共组织开展培训1602期,培训38360人次。为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进展动态情况,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下发文件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月报制度,要求各地每月定期上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
3.加快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构建政策体系。201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6〕16号),从登记管理、章程制度、组织机构、产权关系、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盈余分配、信用合作、社务公开和档案管理十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2018年2月28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5号)出台,系统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明确了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政策措施。
——组织开展了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为推进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根据《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云农经〔2017〕22号)精神,联合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供销社下发了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通知,组织各地开展了2018年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目前,各地已基本完成材料上报。
——助力脱贫攻坚。按照省委、省政府“使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与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利益合作关系”的总体要求和有关部署,2017年,我省在临翔区、马龙区和泸西县开展了新型合作经济全覆盖整县试点,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截至目前,3个县(区)以农民合作社为带动主体,基本实现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覆盖,探索了全覆盖发展经验。2017年全省农民合作社采取土地入股、订单收购、劳务输出、扶贫资金量化入股等方式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合作社,通过推广“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方式,设定合理的回报周期和分红制度,让贫困户共享合作社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带动贫困户共同发展。
4.构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监测分析。认真汇总分析部、省2017年年度农民负担监测县数据,结合全省农经统计报表分析当前农民负担出现的新情况,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将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相关政策纳入监督卡内容,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加强村级组织负担监管,及时纠正向村级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乱收费、集资摊派、要求配套等加重负担的行为。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限额标准的原则,健全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向农民筹资筹劳要严格落实贫困、伤残等特殊群体减免政策。推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示制度,发挥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
——开展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创建。为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农业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报送全国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创建情况的通知》(农负办〔2018〕1号)要求,对被确定为全国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的我省鲁甸 、会泽 、凤庆 、丘北等4个县2013年以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健全村级公益事业投入机制、项目建设监管及建后维护等经验进行总结上报。
——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调研。积极配合农业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开展对我省红河州开远市、文山州富宁县、文山市开展专题调研,总结一事一议项目规范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根据《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国办发〔2017〕17号文件有关情况的调整》(农负办〔2017〕39号)的要求,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78号)文件精神及贯彻情况,形成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上报。
5.认真扎实抓好统计调查与分析。
——切实做好农村入户调查工作。一是按时完成了全年第一季度、上半年16个州市、86个县、约5450户农户的数据填报、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分析。二是组织筹备相关工作培训会议,于5月下旬召开了全省农经统计暨业务培训会议,对各州市、部分入户调查县和农村固定观察点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统计质量。
——认真完成农业部各项统计任务。一是按时认真完成2017年度全省农经统计年报工作的布置、审核汇总及数据分析;二是根据报表资料完成了2017年统计手册的汇编工作;三是及时下发了2018年半年报、土地托管统计的工作通知。针对新增指标,向各地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释。
——继续做好固定观察点工作。一是研究下发了今年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意见及相关调查表;二是按时完成了16点的常规调查及全年数据汇总上报;三是组织各观察点做好专项调查,全面完成农民现金收入、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项专项调查任务。
——及时完成项目资金下达。在年初下达了项目的全部资金,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时拨付调查经费给抽样农户及调查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8年人员编制25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编制25人(含工勤人员编制3人)。2018年末实有人员21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18人,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参公退休5人.事业退休3人。
无车辆编制和实有车辆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1,21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5.59万元,占总收入的96.21%;其他收入45.88万元,占总收入的3.79%。2017年度收入550.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27万元,其他收入54.84万元。财政补助收入2018比2017年增加670.32万元,增幅135.34%,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是2018年增加了全省农村确权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开发项目经费;新增了对村集体经济补助项目经费。其他收入2018比2017年减少8.96万元,减幅16.34%,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2018年农业部减少土地纠纷调查仲裁调查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410.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3.9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17%;公用经费支出45.84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6%。2017年日常基本支出385.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7.6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7.66万元。2018年与2017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6.3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工资和奖励性绩效;2018年与2017年对比公用经费减少1.8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用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3.86万元。2017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75.46万元。2018年与2017年对比增加638.4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本级增加新项目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20万元、2018年确权工作经费增加600多万的平台建设工作经费。具体项目有1.统计监测与信息项目10万元,其中印刷费2元、差旅费1.603万元,培训费6.397万元,2018年主要开展的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工作是汇总报送到农业部农村经营管理统计三套报表,年报、半年报、预报。汇总报送到中央政研室、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农村固定观察2套报表,常规调查和专项调查。汇总分析农村入户调查,每季度1套季报;2.对村集体经济的补助20万元,其中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0.988万元、会议费10.732万元、培训费6.28万元。 2018年主要开展了一次产权制度改革全省培训,开展了三次产权制度改革会议,分别是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推进会、研讨会,三次会议和一次培训的召开有利于推动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印制了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宣传资料,宣传资料的印刷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讲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提高群众参与、支持改革工作的积极性。3.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经费724.88万元,其中刷费5.5万元、咨询费0.12万元、差旅费11.514万元、会议费8.338万元、培训费14.228万元、劳务费0.8万元、委托业务费4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9.296万元、信息平台建设费625.58万元。2018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建设省级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地确权成果质量抽检;举办培训班2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3次;购置办公用设备;印刷确权资料;参加农业农村部培训和深入基层督查、调研土地确权等工作。4.农业部拨款支出经费58.988万元,其中:办公费2.56万元、印刷费2.557万元、咨询费0.35万元、手续费0.033万元、差旅费12.76万元、会议费1.568万元、劳务费1.18万元、委托业务费37.345万元、其他交通费0.64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部固定观察点、统计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8%。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27万元,2018年与2017年对比增加670.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本级增加了新项目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确权工作经费增加平台建设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农林水支出1,09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4%。主要用于项目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6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我站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从自身做起,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接待数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接待人次180人。主要用于全省农村确权工作地州上报数据人员接待、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人员接待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4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66万元,2018年与2017年对比,减少1.8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749.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77万元,固定资产55.27万元,无形资产617.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0.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万元,无形资产增加617.50元,流动资产减少26.6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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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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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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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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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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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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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49.54 |
76.77 |
5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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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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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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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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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4.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