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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6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2019-12-27 11:52:0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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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等8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支持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好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省农业农村厅积极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强化工具运用、强化部门协调等措施,大力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聚焦“三农”,助推乡村振兴。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金融服务“三农”力度明显增强,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金融支持。截至2019年1季度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9721.54亿元,比年初增加657.05亿元,增速7.25%,其中:农林牧渔业贷款1429.63亿元,比年初增加65.71亿元,增速4.8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2404.15亿元,比年初增加62.62亿元,增速2.67%;支持农村流通等第三产业领域贷款352.08亿元,比年初增加2.48亿元,增速0.71%。支持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531.07亿元,比年初增加129.58亿元,增速32.27%;支持城乡各类非企业涉农组织贷款222.16亿元,比年初增加1.27亿元,增速0.58%。同时,不断推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30.6亿元,深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省政府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列入全省涉农领域重大改革事项,力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增量扩面。2018年末,3个农房和6个农地试点抵押贷款余额分别为18.67亿元、6.07亿元,比年初分别增长15%和50%。2019年,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衔接工作切实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通知》(银发〔2019〕71号)文件,印发了《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衔接工作 切实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通知》(昆银发〔2019〕38号),明确要积极推广农地抵押贷款业务;加强试点地区存量农房抵押贷款业务的监测分析,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稳慎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盘活农房资源。

金融扶贫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机衔接,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的金融服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省农业农村厅配合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起草印发了《关于云南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昆银发〔2019〕45号),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具体措施。从不断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持续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不断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不断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动政策落实等九个方面,系统提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措施。

二、金融支持临翔区工作情况

近年来,根据国家银保监会、云南银保监局的相关部署,临沧银保监分局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支农金融服务水平。一是推动降低农户贷款准入门槛。结合临翔区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合理有效的信贷计划助推临翔区乡村振兴工作。如临翔农商行制定下发《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简化农户贷款及国家公职人员消费贷款办理手续相关规定的通知》,对申请10万元(含)以下贷款的农户不再要求保证人担保,为农户申请和办理贷款提供便利,提升农户贷款便捷度。二是鼓励创新信贷产品。督促临翔农商行通过财政贴息担保实施利率优惠贷款,推出“建房农户小额贷款”产品支持临翔区发展。三是拓宽信贷支持面。积极支持烟草、茶叶、林下经济等高原特色农业发展,通过信贷资金的投入带动各个涉农领域发展。四是督导多维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督导扎实推进以农户建档评级授信为核心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农户电子建档面、信用乡镇村组评定纳入考核,层层分解任务狠抓落实,积极推进信用乡镇、信用村组的农户建档评级。

你们提出的建议都切合实际,且有很强针对性、指导性,我厅都赞同和采纳,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认真落实。

 

感谢你们对云南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明  0871-6311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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