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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保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印发云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检查 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2019-12-06 19:22:1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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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扎实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9〕3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云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经征求省发展和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及各州(市)农业农村部门的意见建议后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今年“两区”划定工作完成情况已经纳入《2019年度云南省州(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和“三农”发展综合考评指标》,将对各州(市)人民政府进行考核,请各地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云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圆满完成“两区”划定验收工作。

 

附件:云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云南省”两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农区划办〔2019〕26号)(1).pdf

 

云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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