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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关于肥料质量抽检服务询价采购的公告
来源:土壤肥料工作站       2020-06-08 16:59:0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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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批复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拟开展肥料质量抽检服务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内容

(一)肥料样品抽取:共抽取肥料样品75个,其中:有机肥料49个、复混(合)肥料26个。

(二)肥料样品检验:共检验肥料样品75个,其中有机肥料49个、复混(合)肥料26个。有机肥料检验指标:水分、有机质、总氮、磷、钾、酸碱度(pH)、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铬、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复混(合)肥料检验指标:水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水溶性磷、粒度、氯离子和缩二脲。

二、抽样地点

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州、大理州、玉溪市和红河州六个州(市)区域内的肥料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

三、采购预算

经费总预算壹拾叁万壹仟叁佰元整(13.13万元),其中:样品抽取费预算5万元,样品检验费预算8.13万元。

四、采购要求

(一)样品抽取和样品检验为同一机构完成;

(二)机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元,检测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得少于2人、中级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

(三)机构应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且资质认定证书附件目录中应具有有机肥料和复混(合)肥料全项指标;从事肥料检验工作在3年以上;

(四)样品检验方法应严格按照有机肥料(NY525-2012)和复混(合)肥料(GB/T15063-2009)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五)机构应具备可同时安排3个组进行样品抽取的能力,样品抽取应在一周内可全部完成;

(六)提交检验报告正本各3份;

(七)确保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样品抽取工作,8月10日前完成样品检验工作并提交检验报告。

五、资料提交

(一)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证书附表复印件(盖章);

(三)仪器设备一览表、人员一览表(盖章);

(四)检验质量承诺书、任务完成承诺书和检验质量保证措施(盖章);

(五)报价表(盖章):应分别列出抽样报价、检验报价和总报价;

(六)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6月12日18点前将以上报名材料报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31号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4楼401室,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审公示

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需求、质量、服务、价格等要求进行评审,确定采购单位,评审结果将在云南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后且未收到异议,我单位将与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合同条款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刘海萍,0871-64145345。

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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