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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0-09-02 14:41:4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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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是经云编办(2002)147号文件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隶属于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中绿华夏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组织申报、认证登记初审、宣传、培训、证后标志和质量管理、年度检审以及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等相关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按照机构改革后新职能定位,积极拓展新职能。一是承担“绿色食品牌”绿色有机工作组相关工作,基本完成“三品一标”统计年报和公报编制;完成绿色有机认证调度制度起草;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等机构完善有机产品认证统计,协助浪潮集团公司做好“三品一标”管理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工作。二是组织完成了4项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编制任务,积极协助省厅相关处室开展相关工作方案评审,项目咨询和采购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工作。三是根据省打造“绿色食品牌”有关要求,经省农业农村厅授权委托,全权负责组织云南省“绿色食品牌”LOGO普通商标全类(45个类别)注册申请工作,目前,所有类别商标申请已通过实质审查,进入初审公告阶段。四是加强“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工作组办公场所日常管理和服务,承担工作组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水电费、电话费等。

2、全力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截至2019年12月10日,全省当年“三品一标”新认证登记企业595家、产品1525个,完成年初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1000个目标的152.5%。二是总量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19年12月10日,全省“三品一标”累计有效企业1951家、产品数5590个,分别较上年末增13.4%和18.3%。三是分品结构更具特色。在“三品一标”产品结构中,无公害农产品获证产品1590个,占28.44%;绿色食品获证产品1746个,占31.23%;有机产品获证产品2171个,占38.84%;农产品地理标志获证产品83个,占1.49%;绿色有机占70.1%,较上年末提高了6个百分点,首次突破70%。从分品结构看,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成效逐步彰显,首次改写了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逐渐递减的金字塔结构,实现了我省特有的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逐渐递减的金字塔结构。四是区域发展重点凸显。在“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数中,排名前五的州(市)分别是:昆明市(991个) 、大理州(587个)、曲靖市(485个)、普洱市(413个)、楚雄州(411个),占51.6%。五是品牌扶贫效应明显。据初步统计,我省88个贫困县截至2019年10月底有效绿色食品认证企业数170家, 产品503个,分别较2018年增32.8%和22.4%;带动贫困户41331户,贫困户户均增收3.27万元, 分别较2018年增20.2%和31.3%。六是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从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对我省5个州市进行的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监督抽检看,共抽检了12家企业22个绿色食品和9家企业25个有机食品,合格率100%;共收到我省5家企业8个绿色食品在省外市场的监督抽检报告,合格率100%。全年没有发生“三品一标”产品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46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98万元,占总收入的63.63%;其他收入170.3万元,占总收入的36.37%。与上年度对比总收入增长了93.35万元,主要原因其他收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拨工作补助经费增加,随之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38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63万元,占总支出的69.10%;项目支出118.78万元,占总支出的30.9%,其中一般财政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2万元,其他收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工作补助经费支出86.78万元。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了3.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专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增加,支出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0.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2019年我单位用于专项业务的项目分别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即“三品一标”发展项目及“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中一般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0万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拨款支出86.78万元,主要用于我省“三品一标”的发展。“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目一般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绿色食品LOGO商标注册代理。项目目标完成率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3%。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及人员正常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支出252.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0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1万元,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预算的81%。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预算的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3%。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单位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2万元,增长4.52%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32万元,增长7.78%,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主要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监管,到基层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现场检查、督察以及农业部两个中心现场检查督导抽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维修费用等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比2018年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37.34%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支主要用于与省内省外相关部门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推广等业务交流工作,以及农业部两个中心来云南检查指导工作所产生的相应接待费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3万元,占95.66%;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占4.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省内外相关部门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推广等业务交流工作,以及农业部两个中心来云南检查指导工作所产生的相应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19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20.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调资,从而支出增加。部门事业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资产总额366.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9.0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92.15万元,净值6.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作无,无形资产0.88万元,净值0;其他资产0.48万元,为受托代理资产工会经费(具体内容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了81.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3.1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1.68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为21.68万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66.44 

359.02 

6.94 

 

 

 

6.94 

 

 

 

0.4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部门政府采购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农业支出科目

1.农业事业运行:反映用于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3.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元宝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事业运行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决算表.xls

 信息发布审核人: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丁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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