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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0-09-08 10:20:1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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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主要是负责承包地和集体“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承担农民专业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深化农村承包土地改革

——出台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发〔2018〕36号)下发后,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陈豪书记、成发省长、陈舜副省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起草我省实施意见。省委深改组将其列入了2019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台账。根据厅党组的部署和要求,省经管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并通过,在全国率先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实施意见》。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是全力推进土地确权数据汇交。为加快土地确权数据汇交进度,确保全面按期完成任务,厅党组对相关工作作了专题研究,省农业农村厅及时建立了土地确权数据汇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和“两区”划定三项重点工作半月定期通报制度,将各州(市)进展情况定期上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抄送16个州(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截至6月15日,全省129个县(市、区)的数据汇交全部顺利通过部里质检入库,我省数据汇交工作进度及质量得到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领导充分肯定。二是深入开展土地确权“回头看”。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围绕重点排查“颁证情况、暂缓确权情况、确权数据质量情况、档案建档和管理情况、资料和数据保密管理情况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6方面内容,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各地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均制定了整改方案,全省共排查出问题16544件,已完成整改13771件,整改率达83.24%。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如期向农业农村部上报了《云南省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情况报告》。三是持续推动确权证书发放到户。下发了《关于做好土地确权扫尾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确权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做到工作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应确权地块要尽快确权,应颁发证书要及时颁发。全省颁发证书869.1万份,颁证率达98.9%。四是加快信息平台建设。为强化土地确权数据成果应用,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数据库,与云南农业大学合作,共同建设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的信息管理应用平台,129个县(市、区)的土地确权数据已导入省级平台,并设置了州市、县、乡级账户。省确权办下发了《关于做好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数据核查和管理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及时更新完善数据。五是加强数据保密管理。为加强土地确权数据的保密管理,省确权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农确办〔2019〕2号),要求各地要切实增强保密意识,进一步强化保密措施,督促测绘单位落实保密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土地确权测绘成果安全规范保管、使用。六是做好自查评估和绩效考评。按照省委深改委要求,土地确权被选为我省第一批2019年改革方案落实成效检查评估的自查评估项目,省确权办已及时制定了方案、组织各地开展自查评估评估工作,并于9月底上报了全省自查评估报告。同时,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要求,组织各地对2018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土地确权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考评,并配合农业农村部组织土地确权中央补助资金绩效复评和延伸评价工作。

——积极做好土地流转和调解仲裁工作。一是完成综治考评工作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委政法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考评的通知要求,组织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开展相关考评工作,对调解仲裁考评指标进行考评打分,并按要求上报2018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评分情况,圆满完成了考评任务。二是开展整村流转农户承包地风险防范工作调研。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整村流转农户承包地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厅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省经管站组织力量对昆明、曲靖、昭通市部分县(市区)、村组、经营主体开展调研,通过流转地实地查看、进村座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交流访谈的方式,重点核查了土地流转面积、用途、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方式、分级备案情况,土地流转工作开展方式、纠纷矛盾及效益等情况。

——配合做好“一部手机云企贷”工作。为支持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在我省红河州蒙自市、开远市开展“一部手机云企贷”试点工作,我站配合做好建行云南分行通过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查询试点地区贷款农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信息的相关工作,并与建行云南省分行签订了《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信息安全保密责任书》,为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切实加强土地承包信访督查督办。加强农民信访(上访)问题的督查督办,坚决纠正和查处非法收回农民承包地、非法占用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问题。2019年来共接待农户有关土地承包等问题上访(信访)79件(次),接访群众10人次,每件都按规定及时办理,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益。

   2.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

——按期完成全省清产核资工作。一是严格审核数据、按时上报。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国土资源等九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细化了全省清产核资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省18.3万个清查单位开展了清查工作,全面摸清了全省村集体的家底,按时完成了清查任务,省政府以(云政报[2019]38号)向国务院上报;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的函》(中农函〔2019〕14号),制定下发《云南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实施方案》,细化验收指标和评分标准,对行政村以及有经营性资产的组实行全覆盖验收。组织开展省级抽查验收工作,组成8个验收组,对全省16个州市32个县市区,100多个村组开展抽查验收。对照《云南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指标及评分标准》逐项打分,综合评定清产核资工作成效。三是深入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回头看”。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回头看”。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的工作步骤,针对个别村组资产分类不准确、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督促各地继续查缺补漏,抓好整改完善,进一步规范资产分类,提高档案管理水平;针对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推进村组集体加强协商,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确保稳定的原则,逐步稳妥加以推动解决,不断巩固完善清产核资成果,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制定下发《云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自检自查,并报送自评报告。建立半月进展通报制度,定期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各州(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送各地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排名,有效推动了进展较慢地区加快工作进度,实现了全省整体工作按期全面完成。五是加强部门联动和宣传培训。召开云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审议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要点,通报当前我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培训清产核资验收相关知识要点。为加强政策指导,规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操作程序,编辑印制《云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手册》1500册下发各地借鉴参考学习。举办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培训班,对各州市农业农村部门、经管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等80多人进行专题培训。六是建立健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农业农村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已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做好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等手续,取得市场主体资格。截至11月底,全省已成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14443个,其中村级1352个,组级13091个。

——抓好国家级改革试点工作。一是抓好第三批国家级改革试点。指导督促玉溪市,富民县、沾益区、禄丰县、开远市、建水县、古城区1个整市6个县(市、区)第三批国家级试点地区加快推进改革任务,定期上报试点进展情况,加强进度跟踪和实地调研指导,确保10月底前按时按质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二是抓好第三批试点单位评估总结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第三批)工作评估总结的函》(农办政改函〔2019〕7号)的要求,下发文件组织第三批试点单位开展自评,全面掌握试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改革成效和经验,做好迎接国家组织的第三方评估验收工作。三是启动第四批国家级改革试点。4月,省政府向农业农村部报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函,农业农村部批复同意确定我省曲靖市、保山市、丽江市为整市试点,安宁市等14个县(市、区)为整县试点。省级对17个试点地区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批复。目前,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配合实施好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按照《省委组织部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深化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参与由组织部牵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审核工作,对丽江、临沧等部分州市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参与组织部组织的《云南省抓集体经济促乡村振兴示范培训》学习,并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壮大集体经济相关政策》进行专题讲解。

3.持续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积极助力产业脱贫。根据厅推进产业扶贫的安排部署,到大关县开展了产业扶贫实地调研。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与当地基层干部、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以及贫困户沟通交流,认真收集相关信息,了解掌握相关情况,研究分析了大关县产业扶贫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提出了建议措施,向厅产业扶贫办提交了《大关县产业扶贫调研报告》。紧紧围绕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产业扶贫路子,结合怒江州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怒江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脱贫攻坚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到泸水市、福贡县实地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指导。为鼓励引导农业经营主体互融发展和带动贫困户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配合厅产业扶贫办抓好“双绑”行动落实(农业龙头企业捆绑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捆绑建档立卡贫困户)。梳理了产业扶贫动态管理相关问题及解答,指导各地做好信息填报工作。

——积极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一是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督促基层干部和合作社带头人学法守法用法,推进依法办社。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平台,加强规范化建设、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打造等方面业务培训。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大力开展国家、省、州市、县级四级示范社联创,分级建立示范社评定标准,重点推进县级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加快推进建设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截至2018年12月,全省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有169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162家。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二是不断完善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填报和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19〕6号)要求,组织各地开展了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填报工作,逐步建立以家庭农场名称、地址、农场主基本情况、经营土地、品种和年度经营效益等信息为主的家庭农场管理档案,实现数据直接采集、动态更新。指导大理州宾川县、弥渡县完成了2018年家庭农场发展监测数据上报农业农村部。根据《云南省省级示范家庭农(林)场评定办法》(云农经﹝2017﹞4号)精神,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示范家庭农(林)场评选工作。组织我省28名家庭农场主参加了农业部在贵州遵义举办的专题培训班,通过专家授课、现场交流,开拓了家庭农场主发展思路,提升了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开展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印发了《云南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方案》,重点对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在抽查抽检中发现异常、接到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合作社进行深入核查,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清理整顿。建立了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市场监管、发改、财政、税务等10多个部门参与的省级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的查核为重点,引导“空壳社”、“僵尸社”尽快注销,规范农民合作社的运营管理。

4.认真扎实抓好农经统计调查与分析。

    ——认真完成农业农村部各项统计任务。一是按时认真完成2018年度全省农经统计年报工作的布置、审核汇总及数据分析;二是8月、11月两次召开了农经统计工作业务培训会,针对新形势下的农经统计工作、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三是根据报表资料完成了2018年统计手册的汇编工作;四是及时下发了2019年半年报、土地托管统计的工作通知。针对新增指标,向各地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指导

——继续做好固定观察点工作。一是研究下发了今年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意见及相关调查表;二是按时完成了各观察点的常规调查及全年数据汇总上报;三是组织各观察点做好专项调查,全面完成农民现金收入、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项专项调查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是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云编办[2018]215号文件规定调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2018年云编办[2018]215号中共云南省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文件规定,核定我站事业编制为25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22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根据2019年云编办[2019]107号文件《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接收安置原省机械工业行业协会人员相应划转调整事业编制的通知》我站接收安置人员2名,管理人员编制增加2人,现有编制为事业编制27人,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24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全站在职职工2019年末实有人数19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17人,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无车辆编制和实有车辆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49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44万元,占总收入的86.8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65.24万元,占总收入的13.19%。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36.15万元,减少原因是今年全省农村确权工作结束,农村确权工作经费减少724.88万元;农业部固定观察点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19.36万元;新增了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目经费1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50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31万元,占总支出的77.72%;项目支出111.90万元,占总支出的22.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减少722.37万元,减少原因是今年全省农村确权工作结束,农村确权工作经费减少724.8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0.31万元。2018年相比支出减少20.41万元,减少原因是行政运行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了。

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90万元。2018年相比支出减少701.96万元,减少原因是今年全省农村确权工作结束,农村确权工作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51%。与2018年相比支出减少736.15万元,减少原因是今年全省农村确权工作结束,农村确权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全省仲裁工作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0.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职工体检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41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8%。主要用于单位工资保险、项目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6.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我站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从自身做起,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接待数量。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13万元,增加10.83%。其中: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增加0.13万元,增加10.8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物价有所上涨,接待支出费用相应略有少许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共接待5次31人)。接待费主要用于全省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人员接待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0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4万元,2019年与2018年对比,增加0.7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543.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16万元,固定资产16.50万元,无形资产512.9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2.6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69万元,无形资产减少61.75万元。

2018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2.6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69万元,无形资产减少61.7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43.63

14.16

 

 

 

 

16.50

 

 

 

512.9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站无部门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表决算报表.xls

 

(拟稿人:周菁  审核人:瞿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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