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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整改情况的通告
来源: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2020-09-29 15:18:3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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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云审报〔2020〕56号)提出的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党组高度重视,就做好审计整改做了专题研究,印发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截至2020年8月初的整改时限要求,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并于7月28日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函》(云农财函〔2020〕108号)书面函告省审计厅。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及批复中代编代报预算项目支出 102 963.44万元未细化到项目单位实际支出用途”和“其他收入10 140 568.95元未纳入年初预算编制”的整改情况

我厅已布置安排在编报2021年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法》、《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规章进行整改。

(二)关于“省农业农村厅下属6家事业单位扩大一类标准范围发放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整改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及时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执行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执行情况梳理和调整工作。2020年7月15日,厅党组会议研究了各单位梳理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整执行标准和范围。现已将调整后的津补贴情况汇总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待批复后执行。

(三)关于“在非定点场所举办会议支出会议费54 000元”的整改情况

我厅已及时出台相关措施,通过会前审批形式,杜绝业务处室因不熟悉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有关规定,造成的违规行为。

(四)关于“省农业农村厅下属6家事业单位应缴未缴结余资金1 356 789.92元”的整改情况

上述结余资金中,审计期间已经缴961 575元,审计决定作收缴财政处理的应缴结余资金395 214.92元,涉及的单位按要求于7月10前已上缴省级财政。

(五)关于“两个单位自行调剂安排结余资金13 276 547.10元”的整改情况

两家单位已于审计期间收回自行调剂安排的结余资金,按要求于7月13日前已上缴省级财政。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工作。结合2021年部门预算申报的工作,进一步强调“应编尽编”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提升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按照《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细化年度预算编制,严格落实《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对预算执行的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二)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5月28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的通知》,强调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突出重点环节,严格强化管理。对“三公”、会议、培训、差旅、办公、水电等作了详细的节约支出规定。通过审计整改,认真开展结余资金自查工作,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和结余资金,着力盘活存量资金,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并将理念变成行动。

(三)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强化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和监管。厅系统以内控建设为抓手,规范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提升厅机关和各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监督和制约机制。我厅将继续积极强化和规范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会计核算管理,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通过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等多种监督检查形式,提高全厅会计核算规范和财务管理水平。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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