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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情况(昆明、曲靖)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2020-12-21 10:22: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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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有关工作安排,厅绿色食品处于2020年7月1日-7月5日派员带队前往昆明、曲靖两市所辖的四县(市)进行相关检查和产品抽查工作,现将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7月1-5日,厅绿色食品处牵头,厅渔业处,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大理州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相关人员一行四人赴曲靖市、昆明市开展飞行检查工作。检查组结合全省第二季度例行监测情况,按照“双随机”要求选择了曲靖市的师宗县、陆良县,昆明市的嵩明县、寻甸县作为检查对象。其中,曲靖的师宗县和昆明的嵩明县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曲靖的陆良县和昆明的寻甸县为“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检查组采取现场问询、资料查阅、抽样检测等方式,对照飞行检查清单逐项进行实地检查和现场抽样检测。在农业投入品方面,重点检查了农药、兽药经营主体资质和物资营销电子台账,是否落实限制使用实名购买、专柜销售等措施,查看了农资库存和使用情况,杜绝非法经营禁用农药、过期假劣农药、添加隐性农药等行为,并对个别需完善的环节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在种植养殖企业,重点查看生产经营主体的规章制度是否齐全;农事记录是否真实、完善;生产经营状况是否良好;农业投入品使用是否规范、有效;面对面地宣讲了国家法律法规、禁令和生产技术及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知识,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对屠宰生猪严格按照检疫规程操作,严格执行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做到屠宰生猪检疫率、上市肉品有证率、不合格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同时,检查组按照飞行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现场随机抽取产品并监督制样送检。按照检查要求,此行共检查种植业企业12家,养殖企业14家,农资经营门店12家,现场抽取产品24个(种植业产品12个,畜禽产品12个),所有抽检样品于检查结束当日送达指定检测机构。具体检查对象及抽检产品如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本次两市四县(市)飞行检查情况,梳理发现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尚存在以下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深度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相关农药、兽药使用及管理知识停留在纸面上、口号上,大部分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没有张贴禁限用农兽药清单,部分农资经营店张贴在不起眼的地方,或作为装饰、贴纸,起不到宣传普及的效果,更没有很好的在广大生产主体、农户间进行宣传普及。

检查组要求县级监管部门印制、发放禁限用农兽药清单到相关生产企业、农资经营主体张贴宣传。

(二)生产档案不健全

目前,多数企业尤其是合作社生产档案不健全,其突出表现为:一是无记录。小规模企业、合作社或家庭生产品种单一、从业人员有限,生产季节采购、仓储活动较少,每日劳作事项简单重复,生产者没有意识进行记录,记录反而增加负担。二是记录不完善,在各种版本的记录当中,记录种类不全,上级发什么,企业填什么。普遍存在记录项目不完整,空项、漏项较多。

检查组要求县级部门指导企业尽快完善生产记录,已有生产记录的按要求填写完整

(三)制度规范难落实

所检查生产主体、农资经营主体店中,几乎都悬挂了各种管理制度或操作规范,但大部分都是县里统一制作的通用制度,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成为一种装饰,制度成为摆设,企业并没有按照制度执行。同时,多数企业(特别是小规模企业、家庭生产)属传统、经验生产,并未制定生产技术规范,或有规范也不执行。再如,部分小规模或大规模企业未建立药房(药库),一是很少用药,二是现行农药、兽药销售配型体系健全,随用随买,随叫随到,企业不愿意单独花成本去建药房并设专人管理。

检查组要求生产主体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生产规范等。

(四)过期农兽药现象普遍

在此次检查的多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过期药库存现象,个别企业仍存有大量限用农药(经查,属前几年购进使用剩余,现未使用)。

检查组责令县级统一收缴或企业清理集中处理。

(五)过期药、药物包装处理难

检查中普遍县级执法人员反映,在日程检查中发现的过期药、禁限用药物一律收缴,部分由企业统一存放,但无论是县监管部门还是企业,对于过期药物的处理均没有统一的规定或方式,且处理成本大,县级管理部门和企业不知道怎么处理。

(六)农资经营管理系统不统一

目前,各地兽药经营店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不一致,大部分经营店使用商业系统,很少有使用省级、国家统一的农兽药经营管理系统,普遍反映部门开发系统不好使用。尤其是农药经营管理系统有两套,一个是国家系统,一个是省农药检定所开发系统,目前由经营者自己选择使用。据部分管理者、经营者反映,两套系统使用均不方便,尤其在扫描录入产品信息时反映慢,容易卡顿。

(七)县级检测机构运转有困难

目前,大部分县区检测机构编制不落实、检测人员不到位、经费不足、设备闲置。多数县区为了通过计量认证,其人员均是从其它站所调剂使用,计量认证一通过,人员逐渐撤回或被机关抽调使用。如师宗县农产品检测站仅有6个人;陆良检测站有17人,但持证上岗的仅有2人,且承担农业环保、农田建设、产品认证等多项职能;嵩明县检测站仅有3个人在岗,寻甸县有人员10个,从事检测的仅6个人。另一方面,此次检查发现部分县区种植产品、畜禽产品监管工作分开,检测人员只会从事种植产品检测,不知道畜禽产品如何取样和检测,或准备工具不全,取样、制样方法各一,抽样单、封条、样品包装五花八门。

同时,部分县级检测站反映,日常产品检测废水处理难,

(八)合格证实施尚未全面开展

所检查企业,均未开具合格证,生产企业纷纷表示,市场、客户并不需要,也不知道怎么开具,还有部分企业都没听说过。目前仅仅停留在主推部门的文件制度要求上,尚未能真正与市场结合,与企业融合。

(九)农业执法难度大

目前,由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迟迟未能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执法工作难度大。部分地方党委、政府不够重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编批文件迟迟不能下发,综合执法机构只挂牌不成立或者有机构无人员,执法人员及编制没有划转到位,执法经费、执法装备没有保障,执法机构形同虚设。由于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未能落地见效,农业执法停留在字面、嘴上,虽有执法证,但证太弱,只能靠关系、感情劝说执法。

四、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和难题,为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作用,本组建议如下: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形式上建议全省统一宣传内容,统一形象,统一版本,统一制作,如张贴画、日历、台历、扑克等,避免各级农业部门都在做,内容重复,重复张贴和发放。目标上建议宣传到户,不仅在系统内宣传、各级推广部门、农资经营、生产企业内部宣传,更要广泛宣传到千家万户,把宣传真正地落实到生产者,让更多的生产者了解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尤其是禁限用农药、兽药清单。如可继续统一印制小手册分发于各级农科站,农资经营门店,然店主随手送,购买者随手拿等形式。

(二)健全完善农资销售及监管平台

组织专项调研,充分了解现有农资经营管理系统的优缺点,充分考虑经营者的需求和难点,统一平台管理,统一简化系统内容,设置必要栏目,取消闲置内容。

(三)统一生产记录

组织专项调研,了解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生产主体生产实际和记录需求,研究合理科学有必要的记录项目,删减多年闲置项目,全省统一设计指标,统一生产记录版本(如动物防疫记录本)。

(四)建立统一的过期药物、检测废水处理措施

增加投入,完善过期药物、检测废水处理设施或措施,定点、定期集中处理过期药物、检测废水、农兽药包装等。

(五)加强抽检业务培训

针对各地各县区农产品监管分工不同(农业、畜牧)和检测水平不同,分批分区域组织执法人员、检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针对种植、养殖业不同产品从取样、制样、贮存、运输、工具准备、检测等环节进行培训,做到抽检分离,让执法人员明白抽样工作是本职工作,以全面提高检测人员业务水平和检测技能。同时,省级统一制作例行监测、飞行检查等抽样单,封条格式,统一定制样品包装等。

(六)阶段推行合格证制度

针对目前各地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进展不同,一方面是市场、客户不需要,市场主体不愿意麻烦,另一方面不知道怎么开。建议一是加大培训和宣传,根据各地情况将合格证制度作为专项内容组织培训,编制手册印发。二是逐步分主体、分阶段或分品种在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生产主体中推行。

(七)加强机构改革与部门协作力度

一是研究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或组件事宜,报请各级政府重视推进,加强执法机构建设;二是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加大流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检查组成员:钱琳刚、郝珍义、赵四荣、高斯祺

(审核:杨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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