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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突破250个
来源: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04-01 08:27:2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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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 1607个,年内新增注册32个。根据保山市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和家庭农场认定办法,目前共开展了4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2019年认定了34个市级家庭农场,全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累计达251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7个。产业主要涉及畜牧业、种养业,生猪养殖、肉牛养殖、林下养殖、果蔬种植等。

2019年末,全市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总值11622.63万元,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4332.6万元,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15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家庭农场4个。其中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家庭农场2个。获得2019年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家庭农场4个,资金总额56万元,获得贷款支持的家庭农场10个,贷款金额为244万元。

 

该市主要采取5措施扶持家庭农场

一是打造规模化经营。自1982年“包产到户”至今,随着农村家庭人口、土地资源、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的变迁,出现了部分家庭人少地多、土地闲置,部分家庭人多地少、土地缺乏,传统农业效益低、现代农业基础差待发展难题。家庭农场为着力打造高效规模农业,不断健全土地托管机制,将土地流转成为扩大经营规模的重要途径。以租赁土地的形式发展规模农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循环农业、传统农民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型,让闲置、低产土地再次“焕发生机”。从而达到规模化、产业化、机械化发展。

二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紧扣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中“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主题,依托“一县一业”示范县、特色县,“一村一品”为主线,结合各县(市、区)产业发展规划,调整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建成一批从事肉牛、中药材、茶叶、水果等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家庭农场,实现效益增收。

三是两化引领农场增收。鼓励家庭农场实行生产标准化和销售订单化,促使家庭农场不断发展壮大。部分家庭农场养殖标准化严格按照的科学养猪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制定严格的养殖场免疫程序、岗位职责、防疫制度等等;生产投入品采购和使用均有详细的记录,并建立规范的档案,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按照生态农业标准,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利用了资源,保护了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调整供给侧结构,饲养产肉率高、品质好的品种,满足市场的需求。积极拓展市场,签订订单,产品销售基本实现了订单化。

四是经营主体合作共赢。结合家庭农场规模小,加工能力弱,市场销售渠道单一的特点,鼓励新型经营主体相互合作,采用“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合作模式,构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各主体优势,有效的解决了小主体难销售,大主体难收购的问题。实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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