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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08-18 11:53: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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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和《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编制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农业农村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就2020年度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任务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主要内容

《工作计划》严格遵循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市场监管基本手段的原则,抽查领域、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发起部门、配合部门等完全参照《市场监管总局等16个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要求设定,同时充分考虑部门联合抽查实施中的具体情况,科学设定任务时间、抽查比例、检查方式、实施检查层级等指标。《工作计划》共有3个抽查领域、9个抽查事项,每个抽查事项均明确了发起部门、配合部门、检查对象、任务时间、抽查比例、检查方式、实施层级等,发起部门相应的责任处室(单位)要负责统筹全系统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部门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

(一)制定联合抽查方案

根据《工作计划》,发起部门(责任处室)要 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抽查方案(可参照附件2样本)。联合抽查方案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时间、抽查方式、抽查程序等内容。

(二)实施联合抽查

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云双随机联发〔2019〕2号)要求,规范实施联合抽查。

(三)抽查结果公示

联合抽查结束后,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同时将公示内容同步公示到云南农业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双随机、一公开栏目。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抽查单位要在同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合理使用执法资源,确保有效监管,切实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省、州、县农业农村部门(责任单位)要统一抽取本层级检查对象,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抽查工作要符合各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二)实现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

各抽查单位要按照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的目标,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地区部门间协调监管的主要方式。

(三)推进情况报送

为推动工作落实,定期分析研判全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请各抽查单位每季度报送一次统计表(样表见附件3)。

联系人及电话:刘亚洲,0871-65749015

附件:1.2020年度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任务

   2.2020年度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样本)

   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统计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相关文件: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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