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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76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垦局       2020-08-26 18:33:4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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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办函〔2020〕138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766号建议的答复

 

 

飘沙代表:

您在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勐腊垦区橡胶林木采伐指标量的建议》(第0766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森林年采伐限额的相关政策规定

森林年采伐限额制度是指我国《森林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据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确定最高年采伐限额,年度森林采伐总量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的一项法律制度。

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营的林业局、林场、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及农村居民自留山的林木以县为单位,根据合理经营和永续利用的原则,提出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逐级上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对上报的森林年采伐限额指标进行汇总、平衡,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经征求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国务院备案。核定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每5年调整一次。

二、相关建议的解答

一是增加勐腊农垦橡胶林木采伐指标量。各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时,都将农垦系统的橡胶林资源纳入了限额编制。“十三五”期间,经国务院批准,省政府下达勐腊县垦区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7.69万立方米;“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查的初步编限成果中,勐腊县垦区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为30.63万立方米。针对勐腊县垦区各农场对老化橡胶树更新采伐出现采伐指标不足的情况,在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的原则下,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用省级“备用限额”对农场缺口部分采伐限额给予追加,对云南橡胶产业发展提供全力支持。

二是采伐指标下达方式。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要求,老化橡胶树更新采伐所需采伐限额是按照林木采伐作业设计里各伐区(需采伐地块上)老化橡胶树蓄积量核定的,并不是按照立方量换算采伐面积。           

感谢您对云南农垦林木采伐指标的关注和重视!希望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表

附件- 人代建议和政协提案反馈表.doc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10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766号建议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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