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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8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2020-09-01 17:35:2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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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达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起建立新型农村订单农业合作社与升级农业产地基础设施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围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这一主线,坚持将农民合作社的清理规范与示范扶持相结合,加大仓储冷链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提升农民合作社组织化、标准化、绿色化生产能力,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在带贫利益联结中组织农户、对接企业的纽带作用,把农民合作社作为推动现代农业标准化订单生产的有效组织形式,更好满足决胜脱贫攻坚战、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对高品质农产品的要求,全省农民合作社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农民合作社数量稳步增长。截至2019年底,全省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有62287个,比上年末新增2454个,增长4.1%。二是入社农户持续增加。2019年全省入社农民成员327.5万户,比上年增加18.5万户,全省农户入社率达到36.9%,提前实现了省政府确定的“到2020年全省农户入社率达30%以上”的目标。三是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全省农民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175.6亿元,比上年增长2.3%。农民合作社经营总收入137.9亿元,比上年增16.4%。四是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合作内容由简单的购买服务扩展到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综合服务,全省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35148个,占总数的56.4%;运销服务为主的2147个,占总数的3.4%;从事加工服务为主的1245个,占总数的2%。五是种植业、畜牧业占主导地位。农民合作社产业涵盖我省8大农业特色产业(蔬菜、水果、茶叶、咖啡、花卉、中药材、生猪、肉牛)。其中,种植业3.08万个,占49.6%;养殖业1.9万个,占31%;林业4439个,占7.1%;服务业3271个,占5.3%;渔业及其他(包括电商合作社419个、乡村旅游合作社182个),占7%。从事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合作社占全省总数的80.6%。

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我省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农民合作社订单生产、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等方面仍有不足,对优质农产品的流通外销和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建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开展订单化生产,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推动云品出滇。

一、加大招商合作力度,拓宽流通渠道

一是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信生猪交易有限公司、深圳百果园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引进卓莓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江西双胞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泽耀控股有限公司、厦门市华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唐人神集团等投资10亿元以上的5家重点企业,通过引入百果园等一批企业实力强、品牌知名度高、流通渠道成熟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推动我省农业标准化订单生产和品牌化建设。

二是加强与阿里巴巴、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合作,支持阿里巴巴建设数字农业云南集运中心,为入驻阿里蜂耘农商平台的农民合作社提供费用减免、流量支持、产销互动、高速结算等优惠,目前已向阿里推介农民合作社62个,联合社6个。为拼多多在云南建设“千社千品”多多农园提供农产品基地信息和对接服务,拼多多已在云南建设11个“多多农园”基地。通过订单生产,实现消费大数据与生产供给紧密对接,通过线上推广,鼓励农民合作社生产标准化高端精品。

三是通过调度16个州市2018年以来招商引资项目,研提省农业农村厅联系服务企业名单,草拟联系服务工作机制文稿,积极推进重点联系服务100强龙头企业筛选工作,做好招商引资后续服务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对已投资企业的跟踪服务和对目标企业的重点招商工作,引进更多在农产品流通销售环节和品牌化建设方面竞争优势明显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快补齐农产品品牌和流通短板。

二、加强产销对接服务,推动云品出滇

一是搭建产业合作信息平台,开通分产品、分地域、分时节查询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产品信息功能、带动农户情况功能、查询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分布功能、供应求购信息发布功能,促进我省农产品信息共享和产销对接,目前系统已录入农民合作社1.5万个。

二是做好抗疫保供工作,疫情发生以来,在云南农业信息网开通“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云南抗疫助农”公益专区,累计发布信息439条,点击量超24万次,帮助协调贫困地区销售滞销农产品3149.8万元。2次向各州(市)征集有外供需求和能力的蔬菜、水果、肉禽类农民合作社信息共470条,征集有信贷需求的农民合作社信息1000余条,报农业农村部统一发布对接,并通过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进行推送,帮助建立销售渠道。

三是加强线上对接,组织开展“云南春茶线上采”等电商促销活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联系对接阿里、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鼓励各地及企业开展网上产品推介,据不完全统计,全省40个县共开展农产品直播带货44场。2次组织参加农业农村部召开的产销对接视频活动,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现场承诺采购农产品3000吨,河南商丘农产品批发市场现场承诺采购农产品1500吨。协调云南农垦集团在“上禾集”网上商城开设“云南扶贫产品专区”,26个贫困县的86家扶贫企业免费入驻。

四是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民合作社行业联合自律试点,以县域为单位探索建立分级标准明确、价格协调统一、约束机制有力的行业自律组织,统一集中向阿里蜂耘农商平台等渠道商供货,根据渠道商消费大数据反馈,提升农民合作社标准化、组织化、订单化生产水平,增强市场话语权,与渠道商实现合作共赢。

五是主办“七彩云南上海食品节”活动,筛选以“10大名品”为代表的20个品类、260余个单品进行展示展销。组织参加8场全国性产销对接活动,在我省承办活动4场,现场签约金额达16.94亿元,帮助迪庆州、怒江州7个贫困县13家企业推介42种特色优质农产品。主动与国内重点市场对接,以北京新发地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广州江南农产品批发市场、深圳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等为重点,对接当地批发市场、采购商、经销商,促成云南农产品批量采购,推动建立长期稳定供销关系,加强采购信息监测,主动做好后续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对全省农产品产销情况实行月调度,加快完善产业合作信息平台,全面收集全省农产品产销数据和分布情况,加强信息发布,推动产销精准对接。同时利用产业合作信息平台,收集我省农民合作社生产流通各类数据,加强与市场监管、发改、供销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对单个农民合作社更加精准的数据采集和分析,探索在项目扶持、信贷保险、订单对接等领域为农民合作社提供更加精细化的服务和指导。持续组织好农民丰收节“10大名品”表彰会、“10·17”国家扶贫日、对口帮扶地区农产品展销会等线上线下活动,探索加强农民合作社行业自律组织建设,根据订单标准,提升农产品质量,避免恶性竞争,争取推介更多农产品进入电商、超市、生鲜市场采购渠道。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品竞争力

一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的要求,开展对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分布和缺口情况摸底调查,对70多家农业生产种植、冷库经营、冷库承建等企业进行调研,联合省供销社等部门对全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布局进行了初步规划,制定《云南省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从优化布局、资金支持、用电价格、用地保障、金融支持和组织保障等6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二是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我省已成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16个试点省之一,将以贫困地区、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组织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积极申报建设田头冷链设施,降低农产品冷链物流成本,提升我省鲜活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是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工作要求,深化与省商务厅、省供销社、云南邮政等相关单位合作,加快推进县级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完善冷链物流体系,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积极投入农产品分拣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尽快补齐产地生产流通基础设施短板。

下一步,我们将以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为抓手,持续引导鼓励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参与建设田头冷链设施,加强与云南邮政、供销合作社、阿里巴巴数字农业云南集运中心等社会力量合作,参与推动公共仓、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

四、加强溯源体系建设,塑造中高端品牌形象

一是积极搭建农业农村部门、企业和社会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建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体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逐步实现全省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目前农业农村部门有13个不同层级的追溯平台:国家级平台1个,目前已有2208家主体上线运行。省级平台2个,即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云南省农业厅畜产品放心肉平台,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目前已有2418家生产经营主体上线运行,云南省畜产品放心肉平台在神农公司企业内部运行。州市级平台2个,县级平台8个。

二是加快实现全程留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体系运用,纳入相关考核,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地方党政同责问责制,由主管领导亲自抓,指定1名同志专人落实此项工作,在全省建立一支上下联动的追溯工作队伍。印发《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大名品’获奖企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三品一标”企业等主体全部上线运行追溯平台。加强宣传发动和培训力度,完成了对129个县(市、区)国家追溯平台培训任务,借助“放心农资下乡”、“食品安全周”等活动,在全省范围普及追溯常识、扩大追溯影响,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上线追溯平台,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追溯平台。

三是探索以孔雀码为代表的二维码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推广运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开展追溯工作的同时,鼓励生产经营主体使用追溯二维码,对其农产品“赋码上市”。目前,已有昆明市凯普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宾川县宏源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等一批生产经营主体成熟运用追溯二维码。2020年,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评定的云南高原蔬菜产业集群项目中,安排100万元用于蔬菜小包装净菜营销项目,项目与“孔雀云”区块链平台协作,蔬菜小包装试点企业产品加贴“孔雀码”以实现产品生产全流程信息及真伪查询,建立质量全程溯源控制机制,提升云南农产品市场识别度和安全可靠性。

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探索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引导更多农产品生产主体上线追溯平台,扩大产品二维码(孔雀码)的使用群体,探索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对从追溯体系平台中获取的数据信息进行梳理运用。同时,加强与云南邮储等金融机构合作,探索运用供应链数据、二维码溯源区块链数据、信用村整体授信数据,结合农民合作社资产及资金流水情况,为农民合作社及成员进行联合授信,有效扩大授信范围及额度。

五、加强指导服务,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省级发改、财政、供销、扶贫办、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共同推进我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2020年1月,联合省级11部门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的任务清单》,部署引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善内部治理机制,落实财务规章制度,强化带贫利益联结,规范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及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

二是加强试点示范,按照试点工作与产业扶贫、与“一县一业”创建相结合的思路,指导大关县、通海县、宾川县、砚山县、凤庆县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探索加强各级政府对农民合作社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农民合作社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及辅导员队伍。2019年,联合省级供销、林草、税务等部门对已评定的国家级示范社进行监测。2020年,联合省级水利、供销、林草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对带贫成效显著、承担生态建设、公益性建设任务的农民合作社予以优先考虑,对不达标的省级示范社予以淘汰,通过加大评定和监测力度,充分发挥示范社对同业的典型示范作用。

三是开展“空壳社”清理行动,2019年联合省级11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方案》,建立“空壳社”清理联席会议制度,全省自愿注销农民合作社3310个,指导规范办社6276个。2020年启动“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回头看”,召开清理工作联席会议,以“四看四清”为重点,把“回头看”工作做细做深做实。截至6月30日,全省累计自愿注销农民合作社5720个,指导规范办社8327个。

四是强化利益联结,鼓励农民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延伸产业链条,同时鼓励成员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劳务等作价出资,丰富合作方式,增强利益联结。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双绑”带贫模式,截至2020年上半年,全省有2800户农业企业、851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01.09万户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建立起“双绑”模式,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形式,让贫困户稳定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将农民合作社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农业生产托管、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等项目的主要承接和管护主体,拓展农民合作社经营范围,将更多收益通过农民合作社留给农民。

五是将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农广校的培训主阵地作用,2020年投入6545万元分层分类分模块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同时依托农业农村部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手机APP、“农广在线”手机APP、“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村干部学院“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等权威远程教育机构开展农民合作社线上培训,动员引导农户运用网络视频直播、课件学习、在线练习、线上辅导、专家解答等方式进行在线学习。目前,全省在“云上智农”手机APP上传直播课件64个,64名本地专家直播远程上课,8.3万人注册使用云上智农APP。围绕贫困地区农业主导产业,采用从田间到课堂“就近就地”“农学结合”的培训方式,共组织88个贫困县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和扶贫技能培训19.1万人,在玉溪大营街社区国家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举办10期34个产业扶贫培训班,培训贫困村两委干部、合作社带头人等共计1000余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牵头协调职能,推动《云南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的任务清单》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试点示范创建,加快县级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对标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和订单农业发展要求,提升农民合作社组织化、标准化、绿色化生产能力。

感谢您对云南农业及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附件:1.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俊宏,0871—6565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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