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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6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厅绿色食品处       2020-09-01 19:09:4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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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给予花卉培植小微企业及种植农户扶持的建议》(第0162号)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云南花卉产业历经三十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科研、生产、加工、交易、运输、销售和社会化配套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体系,产业基础扎实,综合实力全国领先。2019年,全省花卉种植总面积达175.6万亩,同比增长2.5%;花卉总产值达751.7亿元,同比增长42.9%。鲜切花产量139亿枝,同比增长23.9%;盆栽花卉产量5.8亿盆,同比增长35.5%,我省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花卉产区之一,拥有全球第二大的鲜切花交易中心。

当前,在我省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背景下,云南花卉产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花卉消费家庭化、日常化、多元化的特点更加突出,消费者对品质要求更高,对品种的需求愈加丰富,绿色高效可持续的生产种植模式渐成趋势。未来,云南花卉产业围绕“品种、品质、品牌”三个重点,以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以产业园区建设和物流体系建设提升花卉产品品质、以专业性展会平台和质量认证体系等举措提升云花品牌影响力,同时大力推广基质栽培、水肥一体化等绿色高效生产种植模式,转变农业传统种植理念和方式,让环境更加美好,花农得到更多的收益,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议中对楚雄州南华县花卉产业发展的情况分析准确到位,提出的关于花卉基础设施建设和培植小微企业建议与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发展思路完全契合。为全面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布局”转型为“集群发展”,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经过认真准备和竞争评选,我省花卉产业已成功入围,结合集群项目实施,将在楚雄州打造以禄丰为重点的花卉新型主体示范区建设项目,并辐射带动周边基地、县区发展花卉产业。

此外,近期出台的《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云财农〔2020〕8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59号》等文件,均从生产、运输等环节对花卉种植小微企业及种植农户给予支持。政策支持花卉无土栽培,对推广应用花卉“基质+水肥”一体化栽培技术花卉企业,投资建设15亩(含15亩)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10%给予一定比例奖补。支持扩大农产品深加工投资,对花卉企业新建农产品加工厂房及购置设施设备等形成的资产性投资,实际投资额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在用电支持,用地保障,金融服务基础上,支持田间地头冷藏初加工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农民专业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建设的田间地头冷藏初加工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30%-50%给予奖补;支持基地冷藏初加工处理设施建设,对新建或改扩建产地冷库及清洗等配套设施设备的花卉企业,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集配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对新增冷库、冷链运输及产品加工、供应链设施设备投入,形成资产性投资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移动式冷库租赁服务,对购买移动式冷库从事冷库租赁服务的经营主体,按实际投资1亿元-2亿元的给予5%,2亿元以上的给予10%的一次性奖补。支持开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宣传推介,实施重点农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补助,落实减税降费和稳岗就业政策,落实农村电商和农产品出口政策,给予花卉小微企业及种植农业扶持,加快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推进花卉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感谢您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云花产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3.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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