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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5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       2020-09-10 17:28:3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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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我省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提案》(第152号)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办,现就“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农村能源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国家能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高度重视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近些年,农业农村部农村可再生能源工作重点突出推广沼气供气供热、秸秆热解碳气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和太阳能利用等技术与模式,打造农村能源多能互补、清洁供暖示范点。同时,加快推进农村地区节能减排,因地制宜推广清洁节能炉灶。这为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指明了发展方向。

一、工作开展情况

多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截至2018年12月底,我省农村户用沼气保有量达311.09万户,约占全省总农户数的31%,年产沼气12.47亿立方米;农村节柴改灶保有量达642.80万户,约占总农户数的64%;农村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达162.95万台,约占总农户数的15.56%。同时,结合云南实际,积极探索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先后开展了绿色能源低碳示范项目、农村沼气精品示范村、沼肥综合利用试点等建设项目,引导绿色低碳生活及发展“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生态循环模式,生产绿色食品,开辟增加农民收入的新渠道。目前,云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形成了年节约标煤近46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930万吨的能力,替代的薪材相当于180万亩林地的年生长量,近1000万农民从中受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十四五”期间,我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积极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围绕“三农”工作,突出农村可再生能源在促进农业生产、保护农村生态和改善农民生活的独特优势,将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云南”建设及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着力从巩固提高建设成果、稳步推进各类项目建设入手,为我省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及建成全国最美丽的省份添加新动力。其主要工作如下:

(一)围绕高原特色农业绿色发展要求,科学合理推广沼气工程技术。推动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能源化、规模化、专业化沼气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因地制宜实施农村中小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实现以沼气为纽带的“沼气+”生态农业模式,促进“种植-养殖-能源”高效利用。

(二)以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为重点,大力推动农村清洁能源及生物质资源高效利用。利用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实用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秸秆还田、秸秆热解气化等农村清洁能源,以“农林废弃物+”可再生能源利用模式,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机结合。同时,注重发展小规模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产业,加快推广农林废弃物生物质气化、固化等技术,提高生物质资源利用率,不断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用能结构。在涉藏工作相关州市、直过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茶叶加工主产区等区域,重点推广实施“以电代柴”、“以气代柴”建设项目。不断加强高效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开展新能源烤房示范工程建设,加快重点农产品烘干高效节能技术应用。

(三)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新技术。充分发挥我省太阳能资源优势,重点实施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太阳能光伏设施农业等“太阳能+”模式,实现以太阳能利用为主的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农业产业绿色发展。

(四)着力打造绿色能源低碳示范村等农村能源综合建设模式。采取多种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形成集约化的分布式能源体系,着力打造一批绿色能源低碳示范村,推动农村能源革命,促进农村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深入人心。

(五)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国际交流合作与技术输出。面向南亚、东南亚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国际交流合作与技术输出,加强与周边各国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应用,探索新常态下农村能源建设模式和利用方式。(审核人:冯卫庆)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涛,65652412)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5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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