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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6.4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564号提案的答复.pdf
云农办函〔2020〕276号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0564号提案的答复
赵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绿色食品产业基金+绿色食品企业新型孵化器”模式培育企业的提案(第120300564号)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化运营的绿色环保食品产业基金”的建议
设立绿色食品产业基金,符合我省绿色发展“三张牌”战略,有利于打造云南“绿色食品品牌”,延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有利发展产业金融链,服务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复的《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省级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通过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出资并管理运营。目前,省财政厅已会同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集团),拟定了《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和《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征求意见稿)》,由金控集团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管理运营产业基金,待省政府批复同意后,将积极推进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
支持学习借鉴广东设立农业产业基金服务农业产业的经验,可由省国有企业发起成立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设立绿色食品产业基金,投资我省农业产业重点企业,围绕云茶、云菜、云花、云果等特色农产品,设立若干子基金,并引入专家团队、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和保险机构合作,实现对投资项目的服务、担保、保险联动,降低投资风险。设立绿色食品产业基金涉及财政部门事项,省财政厅将给予积极支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发挥好上市办的作用,积极为产业基金投资的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推进投资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为产业基金退出创造条件。
二、关于解决我省中小绿色环保食品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严格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省农担公司围绕服务我省绿色食品牌打造及我省“八大农业产业”发展的特点,对符合条件的云茶、云花、云菜、云果等农业经营主体及涉农的中小微绿色环保食品企业积极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在下一步工作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绿色环保食品企业融资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为其在发展中保驾护航。
今年来,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共同确定了4个批次2000余家企业纳入名单制管理,其中:省农业农村厅共计报送1380家涉农企业,占已纳入名单制管理企业的70%以上。同时,将名单报送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和省财政厅,由人行昆明中心支行推送各银行金融机构给予优惠利率贷款,由省财政厅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三、强化市场主体投资奖补支持
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农业产业的投入扶持力度,支持打造“绿色食品牌”。根据省委省政府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部署,2018年以来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资金支持“绿色食品牌”打造。省级相继出台了《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试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指导意见》以及“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省级财政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领证后补”等方式,加大对投资绿色食品产业企业奖补。
为进一步加大绿色食品产业投资奖补支持力度,2020年6月,省财政厅补充印发《关于执行<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云财农〔2020〕71号),明确对投资绿色食品产业1亿元(含)以上的,按10%给予一次性奖补。同时,为切实加大对市场主体投资奖补支持,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商务厅共同研究制定了《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政策措施》,明确了对重点农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补助,降低农业企业融资成本等十条措施,最大限度地利用好云南特色资源优势,大幅提高现代农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
感谢您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附件:1.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冬冬 65749808)
审批人: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