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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8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产业扶贫办公室       2020-12-25 16:44:2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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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扶贫办:

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83号提案《关于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建议》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办,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更是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长远之计。脱贫攻坚战打响五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短板,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施策,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省产业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上半年,全省产业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168.53万户,产业覆盖率达100%。全省各类带贫新型经营主体达2.85万个,带动贫困户168.03万户,主体带动率达99.71%,较2019年底提高2.17个百分点。2020年一季度,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1077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0元,经营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比38.1%、比全国平均占比高6个百分点,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下步工作打算

随着脱贫攻坚战的圆满收官,绝对贫困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相对贫困的问题仍将长期存在,解决相对贫困的问题核心是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长期培育和扶持扶贫产业,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在巩固当前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方面重点做到“三稳一增”:

(一)稳资金投入。产业项目资金的持续稳定投入,是支撑贫困群众产业增收的重要基础和必要保障。2018年12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云南省产业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和今年省委下发的一号文件都明确要求:“贫困县每年投入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不低于本县财政整合涉农资金的30%”。据农业农村部门统计,2019年全省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总额521.87亿元,实际投入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为178.65亿元,比例为34.23%;2020年全省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447.41亿元,计划投入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85.71亿元,比例为41.51%,较2019年提高7.28个百分点。下步,随着“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解决,要在稳定当前产业投入资金规模基础上,建立长效稳定增长机制,特别是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财要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

(二)稳扶贫产业。习近平总书记3月6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指出:“种养业发展有自己的规律,周期较长,要注重长期培育和支持。”实践证明,产业的培育和形成是一个长期过程,经过脱贫攻坚以来的艰辛努力,目前全省已经培育形成了26个扶贫主导产业,来之不易。下步,重点要稳定好这些扶贫产业规模,围绕增收脱贫提升产业,加快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扶贫产业链条,促进转型升级,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可持续的产业依托,为贫困地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产业兴旺基础。

(三)稳带贫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现代农业、推广良种良法、开发特色产业,需要一定经营规模,也需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不是随便一家一户就能干得了的”。这些年,我省新型经营主体在引领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2017年12月,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明确:“龙头企业每带动1户贫困户最高给予3000元奖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按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下、30-50户、50户以上给予奖补”。2019年,全省参与产业扶贫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2.95万个,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贫困户165.71万户。下步,将继续加大对带贫主体的奖补支持力度,稳定带贫主体积极性,防止脱贫攻坚一结束,带贫主体“一哄而散”的问题发生。

(四)增强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产业扶贫不仅需要政府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更需要贫困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要长期坚持激励和引导,优化扶持方式,纠正个别地区简单分红、“一发了之”的产业扶贫方式,坚持把产业扶贫资金重点落在改善贫困群众生产发展条件的项目上,清理产业扶贫直接按人或按户发钱发物的政策措施,加强对贫困户生产奖补、技能培训等政策支持,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不断提高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脱贫。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智广杰 63116911)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8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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