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
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37号《关于切实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的提案》,已交由我厅会办。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反馈如下:
一、关于扶贫先扶“志”,治穷先治“愚”的建议
省农业农村厅自开展产业扶贫工作以来,非常重视科技帮扶指导服务。组建“三区三州”专家服务团,由马铃薯、牧草、花卉3个产业16名专家对口指导迪庆州,茶叶、蔬菜、草果、中药材、中蜂5个产业25名专家对口指导怒江州。组织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科研、教学、推广单位2224名科技人员,在88个贫困县组建产业扶贫专家技术服务组436个。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农业科技人员挂联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农业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的通知》《关于推介发布2020年云南省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等指导意见。牵头开展“抗疫情保春耕促生产”农技推广远程技术指导服务,录制上线农业技术培训系列短视频49个,48名专家远程上线进行技术指导,全省8.3万农民和农技人员注册使用云上智农APP。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全省遴选聘用产业发展指导员2.86万人,累计到户开展指导服务117.03万次。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在产业扶贫中将更加注重科技帮扶指导服务,增强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的能力。
二、关于发展提升产业,形成长效扶贫机制的建议
一是加快推动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与产业扶贫有机结合。将有发展基础、有优势潜力的贫困县优先纳入全省“一县一业”创建,全省20个“一县一业”示范县和20个特色县中,28个贫困县进入创建行列,占全省创建总数的70%。计划启动云南高原花卉产业集群、蔬菜产业集群建设,集群覆盖全省16个县市区。二是加快构建大产业扶贫新格局。目前我省已经形成以种养殖业为主,林草、乡村旅游、特色手工、光伏等产业为补充的扶贫产业体系。下步,将着力推动农业、林业、工业、旅游业联动发展。如昭通市、保山市、丽江市、楚雄州、曲靖市绿色低碳硅材加工一体化项目和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项目等。三是大力支持带贫主体发展壮大。推进“云企贷”工作,对全省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进行逐户对接,缓解农业企业应急贷款需求。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4批1380家涉农企业纳入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帮助企业获得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的优惠利率贷款,其中贫困县涉农企业占总数的70%以上。指导大关、宾川、砚山、凤庆4个贫困县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深入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创建。截至上半年,全省“回头看”期间注销“空壳社”2410个、累计注销5720个,指导规范办社2051个、累计规范办社8327个。四是完善带贫益贫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双绑”模式,以订单生产、生产托管、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资产租赁、就业务工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为纽带,推动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贫困户,进一步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截至上半年,全省有2800户农业企业、851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01.09万户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建立起“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双绑”模式,“双绑”覆盖率达60.16%。五是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及时排查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卖难信息,同时主动对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点批发市场,对信息实行“点对点”推送。3月4日在云南农业信息网开通云南抗疫助农产销服务公益平台,截至6月22日,平台累计发布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信息349条,总发布信息436条,信息点击量21.9万次,累计成交金额约1250.59万元。切实加大对湖北等地农产品援助力度,共组织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2548.38吨,货值2032.12万元。六是切实加强产业扶贫投入保障。督促贫困县认真落实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提出“贫困县要将不低于30%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支持产业扶贫”的政策要求,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强化财政资金支持保障。截至6月底,全省88个贫困县计划投入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85.71亿元,占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额447.41亿元的41.51%,较2019年提高7.28个百分点。下步,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开展好以上工作。
三、关于保持扶贫政策延续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3月6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种养业发展有自己的规律,周期较长,要注重长期培育和支持。”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产业发展理念,全力巩固提升产业扶贫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的相关要求。加强政策研究储备,提早研究2020年后产业扶贫相关政策调整完善建议。推动产业扶贫目标、任务、路径、项目、机制等各方面向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平稳转换。
四、关于加强产业风险防范的建议
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加强产业风险防控,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作为加强产业扶贫风险防范的切入点,聚焦生产、经营、带贫能力、政策措施落实等重要风险点,系统评估产业发展和经营主体带贫风险,为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提供基础依据。二是加强风险防范应对措施。指导贫困县建立带贫主体清单,定期跟踪了解带贫主体生产经营情况。加强订单帮扶、生产托管、土地流转、资产收益、就业务工等利益联结机制的推广应用,加大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履约监督,平衡好各方利益关系。配合省财政厅完善《云南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下达年度中央、省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三是加大风险防范业务培训和宣传推广。将产业扶贫风险防范作为脱贫攻坚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扶贫干部、新型经营主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坚持典型引路,认真做好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推广示范等工作,激发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发展内生动力,营造产业扶贫良好氛围。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