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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0-01-09 11:22:4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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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20200106044015.pdf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922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上来。2019年四季度以来,农业农村厅高位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10月下旬在红河州弥勒市举办了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培训班,首次对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进行了培训;12月中旬转发了省安委会《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对渔业渔政、农机监理、农村能源、农药管理等重点安全生产监管行业和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重点行业部门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行了专门安排。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岁末年初我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紧盯问题,举一反三,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渔业渔政、农机监理、农村能源、农药管理等重点安全生产监管行业和部门要按照各自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有节奏有步骤地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对安全生产作风不严不实问题自检自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梳理出来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要有具体措施进行排除和管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针对年终岁末农村集会多,人员流动多等特点,重点抓好渔船和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严格安全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短信、微信、地方电视频道、村庄广播等途径,充分发挥村级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作用,运用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宣传教育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纠正整治在一线,营造浓厚的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厅渔业渔政处、省农机监理总站、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植保植检站于2020120日和224日前,将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情况报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周兴科,65749549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

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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