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农规〔2019〕3号)要求,决定开展第一批云南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一)范围。列入国家级、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具体见附件)。
(二)数量。第一批拟确定云南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10个(不含已有的国家级保种场区)、基因库1个。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条件。符合《云南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要求。
(二)材料。根据《管理办法》第十条,申请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向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表;2.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3.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手续等有关证明复印件; 4.保种场和从事活体保种的基因库,应当提交《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5.场区平面图,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情况表;6.种畜禽来源说明及系谱;7.保种方案、保种选育及生产记录表,技术规程、管理制度等档案资料;8.保护区需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保护区的文件(规划、公告)。
三、申报程序
请各州、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程序,组织有关保种单位自主申报。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验。符合条件的,将确定为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并予以公告。
四、有关要求
(一)各州市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做好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做到有关保种单位广泛知晓,申报工作务必公开、透明。
(二)已被确定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的,不再重复申报,但需提交上年度保种工作总结,视情况确定是否列为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
(三)坚持“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如辖区确无达到《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保种主体,可暂缓申报。
(四)请各州市认真审查汇总辖区内申报材料,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正式申报文件及申报材料(双面打印,采用A4纸胶装成册,一式5份)报云南省畜牧总站(含电子版材料)。
五、联系方式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联系人:李盛钢
电话:0871-63116835
云南省畜牧总站
联系人:孙利民
电话:0871-65611561
邮箱:847091754@qq.com
附件:国家级、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
附件
国家级、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云南省):滇南小耳猪、藏猪(迪庆)、撒坝猪、乌金猪(大河猪)、槟榔江水牛、独龙牛、龙陵黄山羊、茶花鸡、瓢鸡、藏鸡(尼西鸡)、中蜂。
云南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滇南小耳猪、撒坝猪、大河猪、迪庆藏猪、乌金猪、明光小耳猪、保山猪、邓川牛、云南瘤牛、文山牛(文山高峰牛)、德宏水牛、槟榔江水牛、盐津水牛、中甸牦牛、独龙牛、石屏青绵羊、兰坪乌骨绵羊、圭山山羊、云岭山羊、龙陵黄山羊、马关无角山羊、弥勒红骨山羊、宁蒗黑头山羊、威信白山羊、茶花鸡、西双版纳斗鸡、尼西鸡、云龙矮脚鸡、大围山微型鸡、瓢鸡、德宏鸡(德宏原鸡)、坡芽山鸡(剥隘鸡)、盐津乌骨鸡、武定鸡、独龙鸡、云南麻鸭、建水黄褐鸭、云南白鹅、云南灰鹅、云南矮马、大理马、云南驴、藏獒、东方蜜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