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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菜篮子”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服务工作 营造防疫保供良好环境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02-02 18:53:1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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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菜篮子”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服务工作 营造防疫保供良好环境的通知.pdf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帮助全省“菜篮子”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安心有序生产,保障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农产品稳定生产和正常供应,营造防疫保供的良好环境,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建立“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入位、勇于担当。省农业农村厅已与省发改、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粮食储备部门建立了保供联动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参照省级做法,与商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紧密协作配合,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共同解决各“菜篮子”农产品市场经营主体面临的突出困难和共性问题。

二、做好技术和物资保障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对接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组织技术人员一对一、一对多对接重点企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加强服务管理,保障种子、种苗、种猪、兽药、饲料等生资储备调运,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帮助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设施蔬菜和“短、平、快”替代品种。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生产设施,因应市场需求,扩大适销对路产品生产、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

三、解决经营主体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协调基层党委政府,帮助企业组织当地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务工,参与“菜篮子”农产品抢种抢收,保障生产企业用工需求;要积极与当地防疫指挥部请示报告、沟通协调,努力为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田头市场解决必要的消毒药水、温度计、口罩等防疫设施设备和产运销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现实困难和问题;要协调相关部门和运输单位,帮助生产经营主体加强产销对接,努力保障重点生产企业物流运力,确保产得出,收得了,运得走,卖得掉。本级解决不了的困难和问题,要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建议。

四、切实加强生产场所的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避免以疫情防控为理由,“一刀切”地关闭冷库、停止采收、禁止生产。同时要切实做好大中型冷库、产地批发交易市场等生产经营场所管理,落实在岗人员安防措施,严格疫情防控,开展进出人员体温测量、口罩防护,帮助生产企业落实办公、生产场所定期消毒制度,保障工作环境防疫安全。既不能因组织管理不善,导致“菜篮子”产品断供等现象发生,又不能放松防疫措施,导致出现疫情。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向当地政府争取出台财政补贴、信贷、收储等扶持政策,加大对“菜篮子”农产品的综合支持力度,稳定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给。各地“菜篮子”农产品出现重大价格、运销异动的,要及时在日报调度中进行上报。

欢迎各“菜篮子”农产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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