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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印发2020年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2020-12-21 17:05: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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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现将《2020年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 日

 

2020年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

实施方案

 

为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双随机”制度,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灵活性,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掌握基层真实情况、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指导基层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为确保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的时效性和长效性,飞行检查时间为:2020年6月下旬-11月上旬。

具体任务时间,由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会商有关处室确定。

二、检查范围

全省16个州(市)中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

三、检查人员

飞行检查组人员由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根据任务情况,商相关处室和单位从云南省食品安全源头综合治理专项协作小组专家库中随机选定。

四、检查内容

针对全省各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执法办案和农资打假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明查暗访和抽样检测等方式开展飞行检查(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要求,按规定缴纳伙食费、住宿费及交通费,做到轻车简从。

(二)各检查组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地相关规定。

(三)各检查组针对问题州(市),以抽签方式确定2个县(市、区);并根据《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和结合网上搜索、市场咨询、沿途查看等方式,每个县随机抽取3个种植业基地、3个养殖业基地、3个农兽药经营门店开展飞行检查。

(四)各检查组严格按照飞行检查农产品抽样检测程序(附件1),开展好飞行检查工作。

(五)检查组在任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飞行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整体情况、存在问题、典型案件、工作建议等(详见附件3)。

(六)飞行检查中,有关政策管理问题请及时与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联系人:邓志平、尹颖,联系电话:0871-65355876/65352905,邮箱:ynnytaj@126.com;有关业务技术问题请与省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联系,联系人:邵金良,电话:0871-65130430;邮箱:shaojinliang@126.com。

附件:1.飞行检查农产品抽样检测程序

2.检查表格

3.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情况报告(格式模板)

 

附件1

飞行检查农产品抽样检测程序

 

一、抽样数量

根据问题区域出现的不合格样品情况和季节性入市农产品特点等,确定抽样品种、数量(通常被确定检查的县域,抽取3个种植业、3个养殖业样品)。

二、抽样、制样方法

(一)抽样

样品抽样,由属地农业农村部门执法人员负责(属地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提供4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名单,由检查组随机选择2名同志参与配合开展飞行检查抽样工作)。样品抽样严格参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主要程序与方法》执行。

(二)制样

蔬菜、水果、鸡蛋制样工作由属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其样品制备匀浆液,冷冻保存。鸡肉、猪肉、猪肝、牛肉、水产品,按照采样方法,抽取足够分量样品,速冻保存。检查组中,检测技术专家单位负责提供采样箱、冷藏箱等储存设备(样品应一式三份,两份带回交由检测机构,一份留被检主体复检使用)。

种植业产品抽样方法:蔬菜、水果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规定执行。

畜禽产品抽样方法: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2010)规定执行。

水产品抽样方法:按《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规定执行。

三、样品送达及检测

(一)样品寄送

检查组在完成检查工作后3日内,将检测样及备样送交相关检测机构。

(二)承检机构

由省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联系人:邵金良,地址:昆明市北京路2238号省农业科学院,邮编:650205)负责。

(三)样品费用

样品购买费用由检查组支付。凭收据、发票、有效电子支付凭证到承检单位报销。

四、情况报送

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自收到样品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五、抽样要求

(一)飞行检查应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基本原则和“双随机”要求,实事求是开展检查工作,切实掌握基层第一手资料。

(二)检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前期可以调研名义与州(市)农业农村局取得联系,协商做好相关配合保障工作,未到达属地前不得告知飞行检查具体事项。

(三)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或保存与检查事项相关的证据(图片、视频等),注重证据材料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附件3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情况

报告(格式模板)

 

标题: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情况报告

 

主送: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正文部分:

一、整体情况

总体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工作情况。(重点包含:检查了××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个检验检测机构、××个农资销售网点、××个生产经营主体,发现××个问题,现场指导整改××个问题;抽检了××个菜果生产基地、××个畜禽养殖场、××个水产品养殖场,共计××个样品;其中:蔬菜××个、水果××个、畜禽产品××个、水产品××个)

二、存在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方面问题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面问题

(三)做好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问题

(四)农资打假方面

重点:农兽药使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查办假劣农资执法办案方面存在问题。

三、典型案例

查办案件情况,大案要案和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情况,经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同意网络公开的典型案例。

四、工作建议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审核:杨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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