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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3000000362020010201
文  号
云农办种药〔2020〕2号
公开日期
2020-01-02
生成日期
2020-01-02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厅关于切实做好冬春抗旱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01-02 11:04: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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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我省气候异常,降水量偏少、气温偏高。受持续高温少雨影响,雨季结束以后我省气象干旱逐步发展,干旱已造成滇中南部及滇西南部分地区水库蓄水下降、人畜饮水困难、农作物受灾,大部地区大范围遭遇冬春连旱可能性较大,全省抗旱工作形势十分严峻。玉溪市、普洱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地未完成计划蓄水量,其中,玉溪蓄水量只完成计划的68%,普洱蓄水量只完成计划的71%,勐海县因蓄水不足致使早稻播种计划无法完成。为切实做好全省冬春抗旱减灾救灾工作,抓好冬季农业生产,及早谋划大春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抗旱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形势,严格落实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抗旱工作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侥幸、靠天等雨等思想,立足抗长旱、抗大旱,广泛动员,全力以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最大限度保障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坚决打赢抗旱减灾救灾工作这场硬仗,确保不影响我省实现全面小康进程。

二、进一步压实抗旱减灾责任。一是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不留死角。二是督促要求相关责任人提前到位、坚守岗位,逐项落实救灾减灾的各项措施、各个环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牢把握抗旱救灾工作的主动权。三是根据抗旱形势和预测预报情况及时部署,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协调各方力量参与抗灾救灾,全力做好灾情应对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抗旱指导工作。一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科学研判旱情和灾害发生趋势,结合当地生产实际制定抗旱减灾方案,细化减灾救灾措施。二是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因地制宜采取蓄、引、抽、提、拉、截等多种措施,保障生产用水。三是要及时组织工作组和专家组深入抗旱一线指导抗旱减灾救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四是要强化农业减灾措施,适时组织改种补种,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确保受灾不减产、减产不减收。

四、进一步强化抗旱减灾措施。一是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合理利用水资源,因地制宜采取微喷灌、滴灌等技术,或采取抽水机抽水、拖拉机拉水等灌溉方式,减轻干旱影响。二是及时抗旱保墒。因地制宜采取秸秆保墒、遮阳网及防虫网覆盖保墒、中耕保墒等措施,抑制土壤水分蒸腾,增强作物抗旱能力。三是合理施肥。适时增施有机肥,合理追施磷、钾肥和含硼微肥,增强作物抗逆性。四是适时补种抢种。据气象部门预测,1月降水滇西北大部和滇西地区偏多,其余地区正常略多,主要有3次降水天气过程,分别是1月4日至6日、13日至15日、27日至29日,干旱地区要利用降雨有利时机,组织动员群众开展抢墒播种,绝收地块改种补种短周期作物。

五、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雨水情、墒情、旱情监测,实时掌握当前旱情和旱灾防御工作动态。要强化会商研判,综合分析研判旱情发展形势,及时发布旱情预警信息,强化抗旱措施。实行灾情周报制度,要明确专(兼)职人员做好旱情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特别是县级工作人员要下沉到乡(镇)、村采集旱情数据,切实做到数据真实可靠。

联系人及电话:左志梅 0871-65749532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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