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3000000362020031703
- 文 号
- 云农办机〔2020〕26号
- 公开日期
- 2020-03-17
- 生成日期
- 2020-03-17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属农机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现将《2020年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思路和措施,确保农机化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厅党组的要求,紧紧围绕产业扶贫和绿色食品牌打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积极开展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国家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实现零的突破,大力推进全省农机装备的转型升级步伐,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9.3%,农机化工作成效显著。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全省农机化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以“两融、两适”即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探索实施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积极开展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大力推动农机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确保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2020年力争实现新增农机化作业面积50万亩,农机总动力达到2710万千瓦,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0%,推动农机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1.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按照国务院42号和云南省政府18号文件要求,将农机化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在土地利用、财政扶持、经费保障等方面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给予政策倾斜;聚集短板弱项,在研究具有区域性特点的全程全面机械化发展方面精准发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省着力营造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2.全面完成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认真按照《云南省粮食安全行政省长责任制考核有关事项》的工作要求,针对农机化考核任务,细化措施,加快补齐高效种植、收获、植保、烘干等机械化生产关键环节的短板,确保全省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较上一年度提升1个百分点,保质保量完成考核任务。
3.推动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积极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调研,提出需求和相关标准制修订建议,征集一批农田宜机化改造成功案例。推动将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支持范围。
二、全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
4.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补齐生产短板。围绕我省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蔗等主要农作物,针对不同地区的产业发展需求和农机化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在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离田、化肥农药精施、有机肥施用等薄弱环节,以及设施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绿色机械化技术和复式作业环节实现突破。积极支持新机械、新设施装备、新技术研发,加快绿色环保、智能高效、集成配套农机引进示范和推广应用。加强省、州(市)、县(市、区)推广机构技术联动,开展作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编制。分区域、分作物举办全程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现场推进活动。指导农机合作社引进新装备、应用新技术,引领各类农业生产组织和小农户优化产能、提升效益。
5.持续开展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支持、指导有积极性的县市区开展全程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全力打造主要农作物和特色经作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已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县的麒麟区、芒市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用,积极探索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档升级,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机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要在特色经作产业发展方面同步发力,加快机械化推广应用步伐。各地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政策、资金支持,为示范创建创造有利条件,全力抓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装备配套模式优化设计,在区域内构建和完善可复制、可推广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和技术路线,做好“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申报工作。
三、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
6.压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以县为主体,全面推行绩效目标管理。将补贴工作各环节的重点任务、主要指标、具体要求和行政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岗位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压实责任抓落实,细化目标重实效,确保补贴各项工作规范、高效、顺利开展。
7.进一步优化扩大范围。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产业扶贫和生猪、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关键薄弱环节所需农机和农业设施准备,积极争取将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以及特色经作所需的大棚、冷库及水肥一体化等农业设施纳入补贴范围。加快遴选生猪养殖机具设备、建设饲草加工、饲喂、环境控制、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纳入机具品目。积极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范围由试点转为全面推开,持续优化管理与服务。
8.创新服务手段。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实现农机购机补贴系统与农机监理系统有效对接,实现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常年连续可办理。强化源头管理,简化补贴申请程序,方便购机者申请补贴。探索开展手机APP办补、补贴机具二维码、补贴机具物联网监管“三合一”试点。各地要围绕当地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产业,深入基层、主动对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宣传、推广演示、政策落地等方面提高主动性。
9.强化信息公开,引导舆论宣传。积极主动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制度、标准、程序、内容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规范有序有效实施。充分利用新闻媒介集中宣传,结合重大活动全面宣传,召开现场演示会加大宣传,行业部门联动深入宣传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舆论宣传力度。
10.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探索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补贴产品风险异常防控、提醒和报告机制及高效、精准的查处机制。督促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等补贴参与主体履行承担相关责任义务,进一步完善违规行为调查处理的机制,及时有效惩戒违规行为。要加强对购置不适应当地使用的补贴机具,或同一产品、同类机具短期内出现大批量购置等异常情况监测,分析研判,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密切关注全国违规查处实时情况,严格执行部司联动处理机制,让失信违规企业寸步难行。
四、规范合作组织建设
11.推进农机合作组织数量质量双提升。各地要把运行机制较为完善、管理较为规范、具备一定社会服务经营规模、辐射带动能力强和脱贫攻坚带动能力较强的农机合作社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促进农机合作组织向“五有”型(有完善的装备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转变。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将农机场库棚、工厂化育秧中心、烘干中心、晾晒存贮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在土地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改善农业机械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
12.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农机管理和技术人员要深入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组织、农机企业和维修网点,指导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建立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优势,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服务村集体经济建设。探索建立“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指导帮助合作组织将生产资料、技术培训、生产服务、市场信息进行联结聚集,指导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服务,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
五、持续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
13.压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领导责任,强化主体责任,履行好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各环节、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清单,尽职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实施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化管理,强化年度检验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问题,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处置应急演练等安全生产活动。
14.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平安农机”示范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和“回头看”监督检查,提升创建质量。力争创建5个以上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继续评选省级农机安全监理岗位示范标兵。积极探索开展农机保险工作。
15.加强农机安全综合治理。坚持“严管理、去存量、除隐患”目标,继续加大变型拖拉机注销工作力度,扩大变拖社会化检测工作范围;严格实施变拖注销工作,构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联合监管,严查假牌假证、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农机监管大数据建设,提升农机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提升农机化服务能力建设
16.落实好产业扶贫任务。按照农业产业扶贫行动总体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合作,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制定年度扶贫工作计划,细化重点措施,明确任务目标,加强对建档立卡户农机技术培训,加大贫困地区农业生产新机械、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生产机械化的质量和水平。
17.规范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制定出台我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指南》,强化鉴定对农机化技术推广的支撑作用,严格鉴定标准,完善鉴定手段,规范鉴定程序,公开鉴定结果。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农机检测资质能力,进一步扩大我省农机鉴定产品种类范围,推动我省特色农业机械的发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强化证后监督。以补贴机具质量监管为重点,持续规范处理农机投诉案件,确保办结率100%,保障广大购机群众合法权益。
18.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努力培养一支管理能力高、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实、技术业务精的农机化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强农机化实用人才培训,开展高素质农民(农机化专业人才)培育,重点抓好农机合作社管理人、合作社带头人、技术运用、机具操作维修的实用技术人才培训,着重培养一批农机领军人。
19.确保“放管服”监管到位。各地要制定工作措施,明确监管主体,细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式,切实发挥随机抽查在重点监管、分类监管中的作用,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切实抓好农机维修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和农机驾驶培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
20.强化农机化项目绩效管理。各地要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思维,继续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并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结果运用,着眼于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把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与绩效管理挂钩,量化分解,建立工作台账,逐项落实到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形成明确的责任体系。
21.加强农机化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强化全省农机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上下贯通、投送及时、反应迅速的农机化信息渠道,抓好农机化重点工作、重要举措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的经验分享。继续采取月统计、年通报的方式督促各地开展好信息报送,为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