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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3000000362020032502
文  号
云农财〔2020〕8号
公开日期
2020-03-25
生成日期
2020-03-25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03-25 10:34: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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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农业投资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1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等6部委《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工程等10个中央预算内涉农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19〕202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内部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农办计〔2017〕16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强化新形势下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管理工作,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完善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强资金监管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的效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职责

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计划下达后,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州(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职责,及时批复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事后监管,及时掌握和了解项目开工、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依托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开展月度调度、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和资金使用支出率较低的县(市、区)和有关项目建设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和督导,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实现绩效目标的要求。

二、扎实组织项目实施

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厅机关有关处室要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任务清单、建设任务、绩效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扎实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应遵守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有关法律规章,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资金安全,对项目建设资料及时、科学归档保管,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有法可依、程序合规、措施得当、绩效明显。

三、认真开展实地检查督导

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厅机关有关处室要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的监管,及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跟踪督导,认真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针对2019年绩效考核自评中发现的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自有资金到位率、中央资金支出率和总投资完成率较低、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请厅机关有关处室于2020年4月10日前组织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对2019年经批准立项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于2020年4月15日前书面报送厅计财处。联系人:黄刚,0871-63116984。

四、督导检查任务分工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厅农田建设管理处负责。

(二)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由厅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负责。

(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由厅畜牧兽医处负责。

(四)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由厅畜牧兽医处、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渔业渔政管理处分别负责。

(五)现代种业提升建设工程,由厅种业管理处负责。

(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和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由厅环境资源处负责。

(七)农垦公益性项目、天然橡胶基地建设项目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由厅发展规划处联系省农垦局负责。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5日

(拟稿人:黄刚 审核人: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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