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3000000362020063001
- 文 号
- 云农渔〔2020〕8号
- 公开日期
- 2020-06-30
- 生成日期
- 2020-06-30
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楚雄州、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滇池管理局、程海管理局、泸沽湖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关于在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云农通告〔2020〕第9号)(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从2020年7月1日0时起,对全省金沙江干流和主要支流等水域实行10年禁捕。6月28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分别召开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禁捕工作的安排部署,执行好禁捕通告的各项要求,确保禁渔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长江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国之大计。沿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把长江禁渔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决落实好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战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通告》明确的禁渔范围和禁渔时间,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具体措施,从严打击违法行为,确保《通告》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
二、迅速安排部署
沿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长江禁渔作为当前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做好2020年禁渔期管理与“十年禁渔”的有机衔接,以更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确保《通告》要求的落实。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强大的合力。建立健全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完善禁捕方案,建立禁捕长效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协调做好渔船退捕转产工作。认真做好《通告》的宣传解读,迅速将《通告》在沿江、沿湖、主要支流人民群众中广泛告之,为十年禁渔开好头、起好步,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础。
三、聚焦重点发力
聚焦重点区域。《通告》明确禁捕的重点区域是“一江三湖九河八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抓好全域禁捕的基础上,更要注重渔业资源比较丰富的重点江段、重点水域地区、水流平缓易于捕捞、鱼类三场一通道、电站库区库湾库叉等重点区域。请各州市将重点江段、重点区域(附件1)于7月2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聚焦重点群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沿江群众要逐一排查,掌握有非法捕捞记录的重点人群。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水产品销售、饭店馆所等业主,明确禁止销售和经营水生野生动物。聚焦情节严重非法捕捞。配合公安部门对使用大功率电鱼器、炸鱼、绝户网捕捞、团体作案、屡次作案等各类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打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坚决杜绝以罚代刑。
四、强化舆论引导
沿江村镇、集市、码头、学校、社区、交通要道、餐饮等场所,要通过电视、广播媒体、报纸、两微一端等多种载体,加大《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通告》的宣传力度;通过设立宣传牌、张贴标语和通告等方式,让《通告》进入大众视野、日常生活;通过“以案说法”,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渔业资源保护的宣传,加大违法捕猎水生生物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持续不间断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尊法守法意识,自觉维护《通告》权威,遵守《通告》规定。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受理群众举报。省农业农村厅举报电话:0871-65749521,65737392。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