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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采购会计服务公告(省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2021-02-26 22:29: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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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将组织对云南省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原云南省乡镇企业会计辅导站)2012年至2019年吴凤金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拟向符合条件的单位购买服务,现邀请你单位参与报价。

一、服务内容

(一)对吴凤金同志离任时点云南省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原云南省乡镇企业会计辅导站)财务状况、任期内工作开展情况、现金流情况进行审计,内容为:任期内在执行财经纪律和经济管理方面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任期内重大投资、重大诉讼担保等情况。

(二)对吴凤金同志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计,内容为:任期内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各种制度的建立情况,经济活动是否在相关规定下进行,吴凤金同志本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对云南省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原云南省乡镇企业会计辅导站)出具吴凤金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二、询价说明

(一)报价单位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规定注册的,并属于云财会〔2018〕55号公告范围内完成基本信息报备、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

(二)在云南省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原云南省乡镇企业会计辅导站)提供的2012年至2019年年度会计报表和会计账本资料基础上进行审计,如发现重大经济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现场审计时间为10个工作日,并于现场审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的审计报告。

(三)报价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报价文件回复本报价邀请,报价文件至少并不仅限于: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有效经营证件复印件;提供服务内容,并对服务内容整体报价。

(四)根据云价收费〔2012〕4号《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经责审计收费按专项审计计算,云南省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原云南省乡镇企业会计辅导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2012年至2019年资产总额平均加权计算值为计费依据。云南省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原云南省乡镇企业会计辅导站)历年资产总额为:2012年146.13万元,2013年143.24万元,2014年133.78万元,2015年132.72万元,2016年128.90万元,2017年123.61万元,2018年129.91万元,2019年53.05万元,合计991.34万元。

(五)本次邀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全部费用。省农业农村厅将综合价格、服务(包括事务所资质、业绩、服务承诺、专业技术力量综合能力)、审计实施方案完整性和编制水平等因素选择服务单位,以往参与过同类型服务业务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事务所优先。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3月8日下午17:00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交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1206室。

联系电话:0871-63116775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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