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批复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云农财〔2021〕1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拟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内容
(一)肥料样品抽取:共抽取肥料样品50个,其中:有机肥料30个、复混(合)肥料20个。
(二)肥料样品检验:有机肥料检验指标:水分、有机质、总氮、磷、钾、酸碱度(pH)、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铬、总铊、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复混(合)肥料检验指标: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水溶性磷、粒度、氯离子、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铬、总铊和缩二脲。
二、抽样地点
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普洱市、文山州、临沧市8个州(市)区域内的肥料生产企业。
三、采购预算
经费总预算壹拾叁万壹仟叁佰元整(13.15万元),包括样品抽取费、样品检验费、抽样表格印制费和抽样工具购置费。
四、采购要求
(一)机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检测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得少于5人)。
(二)机构应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且资质认定证书附件目录中应明确有机肥料、复混(合)肥料和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中的所有指标;从事肥料检验工作5年以上。
(三)具有肥料样品抽样能力和经历,抽样人员应经培训。能够同时安排3个抽样组(每组2人)进行样品抽取,在15天内完成全部抽样工作。
(四)提交检验报告正本各3份。
(五)确保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样品抽取工作,5月30日前完成样品检验工作并提交检验报告。
五、资料提交
(一)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证书附表复印件(盖章)。
(三)肥料抽检仪器设备一览表、人员一览表(盖章)。
(四)肥料质量抽检工作方案、抽检质量控制措施和任务完成质量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近三年从事省级以上(含省级)肥料质量抽检服务的业绩不少于3份。
(六)报价表(盖章)。
六、受理时限
请意向单位于2021年3月11日下午18点前将以上材料报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31号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4楼401室,逾期不再受理。
七、评审公示
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能力、质量、服务、信誉、价格等要求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云南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
八、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后且未收到异议,我单位将与确定成交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按合同条款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刘海萍,0871-64145345。
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