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1〕123号)和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内部控制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三区”人才专项资金》所需有机肥料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本项目参与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商品有机肥料,预算金额1.07万元。
二、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以有机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包含有机肥料费用、法定税金和运输到目的地费用,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报价供应商(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注册企业优先)。
三、询价说明
(一)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请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肥料登记证、近期产品质检报告等材料复印件,供货清单明细(报价货币为人民币,需注明有机肥的单价及总价),报价须包含法定税金和运输到目的地费用,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后提交。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
(二)报价文件投递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1月1日至5日每日8:30至18:00,将报名材料交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齐天大厦417办公室。
四、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11月1日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采购询价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接收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二)评审。根据单位内控相关制度成立询价小组综合考虑报价、质量和售后服务最终评审确定中标单位,并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三)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购买服务单位与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拟稿人:王立东 审核人:丁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