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及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批复要求,云南省植保植检站将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一批“生物农药”和“生物化学农药”,计划在通海县杞麓湖流域开展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玉米草地贪夜蛾等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暨农药减量工作,预算金额3.56万元。此次询价采购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说明:供应商对以上2项采购预算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报价包含物资到达指定交货目的地的运输等费用,否则其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是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
(二)供货商品相关材料。供应商报价需提供商品供货清单,包括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同时提供产品技术参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提供技术支撑。
(三)报价材料要求。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后提交。
四、报送要求
(一)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11月22日17:30前报送。报送时间:每天9: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送至云南省植保植检站药械防治科(昆明市西山区永兴路19号)。
(二)联系人:胡慧芬,0871-64127075,邮箱:ynfz4154251@163.com。
五、评审公示
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需求、质量和服务、价格等要求进行评审,确定物资采购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询价采购单位与确定的物资采购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云南省植保植检站
2021年11月17日
(拟稿人:胡慧芬 审核人:朱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