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是云南省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于建国之初,为正厅级,加挂云南省畜牧兽医局牌子。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省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设置办公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政策与改革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绿色食品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环境资源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种业管理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等机构。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所属单位32个,包括:
1.行政单位1个: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
2.省直属事业单位31个: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云南省种子管理站、云南省植保植检站、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云南省饲草饲料工作站、云南省畜牧总站、云南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云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云南省农业机械推广站、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云南省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中心、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云南省种羊繁育推广中心、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省农药检定所、云南省农业技术培训中心、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乡镇企业会计辅导站、云南省乡镇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云南省乡镇企业培训学校、云南省渔业科学研究院、云南省草地动物科学研究院、云南省畜牧兽医科学院、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云南省农村能源工作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紧紧围绕进入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构建新格局要求,科学编制好“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统筹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三农”重点任务落实,为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毫不放松抓好农业生产。坚持把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按照“稳面积、提单产、增总产、保安全”的方针,压实粮食生产责任,强化农资保障,落实防灾减灾策略,拓展粮食发展空间,持续保持增粮势头。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大市场监测,强化产销对接,确保肉蛋奶和粮食、蔬菜等农产品供应充足。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防控,落实恢复生猪生产政策,推动以生猪为重点的畜禽业养殖业健康发展。继续推广农业绿色种养,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加大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保护,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不懈打好“绿色食品牌”。围绕提高高原特色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坚持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和种业、电商两端,“一县一业”的发展思路,持续深入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推进重点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扶持建设200个省级产业基地;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园区创建,高标准打造10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样板;扎实推进20个“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和20个特色县建设,做好末位淘汰和等额递补,适时召开全省“一县一业”示范创建推进现场会;以提水灌溉和土地整治为重点,推进干热河谷现代农业产业开发,拓展农业发展新空间。持续开展名品名企评选表彰,筹办好月度例会,发挥好产业专班作用,持续分产业出台指导意见,建好花卉、蔬菜产业集群。有计划有组织地与北上广深和香港、澳门等农产品需求旺盛的大城市进行对接,拓宽并形成稳定的农产品市场供应链,推动云南优质特色绿色云品更多、更快地走向国内外中高端市场。
三是千方百计扩大农业农村投资。聚焦“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围绕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实施一批牵引性强、有利于生产消费“双升级”的现代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持续加大各级财政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力度。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出台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举措,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用足用好减税降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一揽子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农业农村,加快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四是大力推进富民乡村产业发展。充分挖掘农业农村多种功能和价值,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大稳链、建链、扩链、强链工作,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收益。推进建设产业兴村强镇、 “一村一品”专业村,挖掘推广传统农产品、乡土手工业、家庭老作坊等,促进具有独特品质和小众类消费群体的产业加快发展,持续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深入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助推休闲观光、乡村民宿、健康养生等业态不断发展,培育农民就业增收的支撑力量和新的增长极。着力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平台载体,聚焦重点产业,集聚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形成以农民、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乡村产业发展格局。
五是精心谋划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需求,坚持把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作为重要手段,继续推动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网升级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等投入,着力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以及集体经济发展、空心村整治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农村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大美丽乡村创建力度。健全县乡村物流体系和冷链物流体系,提高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推动快递进村到户,为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打牢基础。打好健康、教育、社保组合拳,着力提升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持续改善农村地区整体发展条件。
六是持之以恒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用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做好农村宅基地乡镇审批工作和日常监管,探索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盘活利用。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创新运行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试点县建设,开展乡村治理数字实践,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协调好涉农领域林业、水利、供销等各专项改革,继续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设。
八是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明年“三农”工作重心将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在确保全面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系统分析现状、明确目标任务、构建工作体系,抓紧研究谋划全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路径,找准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任务举措,制定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从规划安排、政策扶持、产业发展、组织引导等方面发力,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个战略在交汇期逐步过渡。持续把产业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最大结合点,加快推进产业振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0个;差额供给单位2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26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89人,其中:行政编制240人,事业编制1,049人。在职实有1,06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30人,财政差额补助108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22人。
离退休人员1,118人,其中: 离休31人,退休1,087人。
车辆编制69辆,实有车辆6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3,26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8,894.2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10.70万元,事业收入3,039.9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56.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65.9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1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将机关及事业单位离休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增加415.05万元;二是将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增加2,352.58万元;三是取消打造绿色食品牌八大产业专项资金2,000.00万元;四是事业收入增加2,827.4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8,894.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5,669.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224.9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669.24万元(本级财力130,165.0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4.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5,490.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0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将机关及事业单位离休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增加415.05万元;二是将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增加2,352.58万元;三是取消打造绿色食品牌八大产业专项资金2,000.00万元。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266.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5,66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66.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将机关及事业单位离休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二是将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全部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13,902.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主要原因分析:将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224.96万元列入此项,剔除结余实际减少3%。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社会公益研究225.0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监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74.64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07.87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一般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41.13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9.53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承担正常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80.79万元,主要用于原生物制厂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差。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19.12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18.2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一般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83.46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及参公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80万元,主要用于非驻昆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5,403.82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机关服务33.08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16,060.22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一般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895.0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事业单位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类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903.0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等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200.0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农产品、畜产品、农药等例行监测,以及追溯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等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241.13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工作、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保障等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1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打造“绿色食品”牌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合作经济85.0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产品加工统计调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技术培训等方面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加工与促销400.0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高原特色农产品推介活动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社会事业75.0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00.0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土壤)方面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田建设589.2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利用亚行贷款省级专项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50.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补助。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5.00万元,主要用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36.25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9,250.00万元,主要用于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省级补助经费省级配套。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3,635.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包括强制性扑杀补助、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补助、强制性疫病防疫补助等。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田建设8,500.00万元,主要用于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省级配套等项目省级配套资金。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1,715.26万元,主要用于种植业和养殖业政策性保险保险费补助省级配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52,004.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粮食生产、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畜牧业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及休闲农业、产业扶贫重点任务、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农业科技教育、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与信息化、渔业技术推广与资源保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九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社会事业54,64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造建设。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88个,采购预算总额12,65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48.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08.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57.86万元,下降33.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82.00万元,较上年减少13.22万元,下降13.88%,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因公出国(境)19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减少了部分出访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4.41万元,较上年减少71.70万元,下降61.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0次,共计接待20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7.59万元,较上年减少72.94万元,下降28.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59万元,较上年减少72.94万元,下降28.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2辆。
增减变化原因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编报了249个省本级项目、9个省对下项目。各个项目,依据项目管理办法,紧紧围绕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每个项目设立绩效目标不少于3个,共计设立了1709个项目绩效目标,并且全部绩效目标都已进行了细化、量化、并明确考核来源。具体详见附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农业支出科目
(1)农业行政管运行:反映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农业行政管事务:反映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农业机关服务:反映为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农业事业运行:反映用于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6)农业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7)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8)农业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9)农业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0)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2)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3)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元宝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43.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0%,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动经费安排减少。
其中:办公费12.95万元、印刷费2.72万元、水费46.52万元、电费31.50万元、邮电费18.98万元、物业管理费89.00万元、物业管理费2.00万元、差旅费15.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78万元、维修(护)费51.00万元、培训费1.53万元、公务接待费8.00万元、委托业务费136.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84万元、工会经费49.49万元、福利费49.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9.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进展情况
1.制定绩效管理办法
根据省财政厅出台的《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5〕341号)、《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云财预〔2016〕98号),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并印发了省对下转移支付二级项目的《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农财〔2016〕8号)和《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农财〔2016〕15号)。针对省本级项目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考评办法,并根据省级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提出以上管理办法修改意见。
2.精心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依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部门职能、“十四五”规划(草稿)等,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精心编制了《部门三年项目支出总规划》和《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明确了我部门未来3年总目标和总任务,2021年年度目标和工作任务;设定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并对每个支出绩效指标进行了细化、量化和考核说明。
3.全面落实花钱必问效
2021年,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申报了51个省本级二级项目、5个省对下二级项目。各个二级项目,依据一级项目管理办法,紧紧围绕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每个项目设立绩效目标不少于3个,共计设立了700余个项目绩效目标,并且全部绩效目标都已进行了细化、量化、并明确考核来源。
4.全部通过项目绩效评审
经省财政厅组织的项目绩效初评、复评,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编制的二级项目全部通过了绩效评审,绩效评分均达到及格以上分数。
5.强化项目绩效跟踪管理
待项目支出预算批复下达后,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办法,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绩效考评方案,按照“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做好项目绩效跟踪管理工作,适时公开绩效评价信息,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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