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如何申请宅基地?
回答: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成员申请宅基地。村民申请宅基地,首先要以“户”为单位申请,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户”是指的是具有本村常住户口,取得本村集体成员资格,享受集体资产分配,履行集体成员义务的自然户。其次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主要有以下5种类型可以申请宅基地:(1)没有宅基地的;(2)因子女成年或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现住房影响乡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等情况。
申请宅基地流程: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
第一农户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公示无异议;
第二交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查;
第三审查合格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组织乡镇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审核;
第四审核合格由乡镇政府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相关注意事项:
一是乡镇政府在组织联合审核过程中,如果农户申请的宅基地目前还是农用地并且允许该农户占用农用地的,还要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
二是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
三是划定范围后,农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一般是两年)内建成并入住。
四是农户建房完工后,要通知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五是通过验收的农户,要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